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主管主办
我国城乡发展模式已从大规模增量建设转向存量集约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存的新形态,城市更新逐渐成为建筑学所要面对的核心问题和工作重点。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再次强调了通过城市更新行动打造宜居、智慧、韧性城市的重要性。城市更新已成为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抓手。因此,对城市更新实践和理论的关注,将为建筑业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建筑学的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带来更多新的可能。建筑设计的目标和范式都须及时做出适应性的变化,从而为新时期的城乡建设提供新质生产力,探索新的生产方式和发展道路。
民本、在地、共生——城市更新的浙江方案
城市更新尤其需要注重在地性,须一地一策。各地的城市更新,也都有其特殊的背景和特色。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浙大院”)以浙江为起点,一直以“平衡建筑”设计观探索城市更新的在地模式,并提出了“民本视域下的在地共生”作为自身在这个领域的设计理念。民本是立场,响应“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城市建设”的精神,力图实现城市为人民而更新,建筑为人民而设计,聚焦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需求,努力为人民群众带来美好的城乡生活;在地是尊重情境,对地域、地方、地点中的经济、政策、产业、文化、自然等要素的尊重,发现适宜,追求贴切,主动适应;共生是目标,不仅追求形态肌理和空间环境的共生,也追求人民体验与建筑场所和自然环境的共生,更追求政策目标、社会需求和经营理念的共生,达成城市更新所关联的各要素各在其位、各尽其用、互惠关联、和合共存的状态。
视域立场
城市更新须始终坚持“为人民而设计”的根本目标,树立“以人民为本原”的价值观念,建立起设计的“民本视域”,将民本理念作为应对问题和挑战的关键抓手。“民本视域”所观照的关键问题,在于“设计为谁”;而“为人民而设计”的目标,则决定了城市更新的“民本立场”。“为人民而设计”是建筑学社会责任感的体现,是对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城市建设”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指出,“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这一表述是对党的“执政为民”一贯方针的新阐释:人民是建设的主体,更是城市的主人。表述中蕴含着主体一致性的深刻思想,是对传统“民本思想”的扬弃与升华。民本立场,决定了建筑学的全部理论和实践,都应当聚焦城乡建设发展中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需求,以通过对建成环境的精修营造,为人民群众带来幸福美好的生活为最高目标。
“以民为本”的业绩观
“民本视域”,首先包含为造福人民的业绩观。设计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以人民为中心设定设计目标、布局路径、分享成果,以切实增强城市更新中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尊重群众、贴近群众、理解群众,邀请群众共同参与设计过程,共同体验设计成果。只有将“人民至上”牢记在心,才能将设计师的个人抱负与人民利益融合为一体,建设经得起人民检验的好城市和好建筑。
“以民为本”的经济观
“民本视域”还包含健康的经济观。应在城市更新中倡导“设计创造共同价值”,将以民为本的社会价值作为主导、创作滋养的精神价值作为取向、设计生产的收益价值作为基础,与建设各方主体一道构建复合价值体系。健康的经济观全面拥抱“以民为本”的价值观,坚持为民谋利的初心,提升设计服务价值,以更高品质的场所塑造,实现城市建成资产的价值增益并最终还利于民。
“以民为本”的辩证观
“民本视域”更表现出唯物的辩证观。时代要求敏锐回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变,将聚焦点从以设计服务小康社会升级为以创新促进共同富裕。设计者须把握矛盾动态变化,以平衡之道做出及时改变,推进城乡一体化战略,促进城乡民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共同富裕。浙江正在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浙大院结合对“共富”意义的在地认知,注重以设计为引领,协调城市更新过程中的多主体共建,保障“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文明和谐美丽家园”等目标的全面实现。
理论思考
“民本视域”下在地共生的城市更新,要求设计者持有综合性的设计理论储备,建立设计过程中的整体性思维,系统性思维和发展性思维。
整体性思维:结构主义与语言学的滥觞
作为一种整体性思维,“结构主义”注重对事物全局本质的认识,对其中结构关系的理解以及对现象背后的规则与关系的揭示。整体是统领的、决定性的;局部的意义只有通过其在整体中的位置,以及其与位置以外其他要素的相互关系才能表达和显现。这也反应了一种“语言学”的特征:只言片语本身是无意义的,需要在一种整体的语言体系和规则集合中,通过与其他语料段的建立关系与区别,才能表达出局部的内涵。
“结构主义”思考支撑了在地共生的设计策略。对建筑单体在城市系统中的具体位置属性、情境特征的重视体现了“在地”,而对单体或片段与周遭要素相互关系的强调则指向了“共生”。形态之间的“相邻性”与“相似性”关系,要素之间的共时性和历时性特征均被纳入分析,进而在城市和社会体系运行的整体过程中实现的建筑单体或城市片段的意义。
杭钢遗址公园城市更新——工业记忆和当代文化的共生
(合作方:家琨建筑设计事务所,TLS景观设计事务所)
杭州小河公园城市更新——历史与现代的共生
(合作方:隈研吾建筑都市设计事务所)
系统性思维:建立面向过程的制度经济学视野
对运营管理者而言,城市更新的整体发展以及互动博弈本质上是项目开发的过程。设计之前的策划调研、之后的运管评估以及全局层面的投入和产出,或更为关键。这也最终落于一个经济学问题:通过对项目的组织制度和运行程序和进行设计和管控,获得更大的经济收益和社会效益。城市更新中的设计者应该建立系统性思维下的经济学逻辑——一种制度经济学的思维方式。
制度经济学注重经济行为的整体性和系统性,认为经济问题是依赖于社会文化环境而存在,需要从制度结构、组织模式等方面去理解经济现象。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交易成本”(Transaction Cost)概念。经济活动的利益关系人在互相博弈的过程中,倾向于选择使得交易成本更低的制度安排。制度经济学视野能够为设计者深入理解工作任务的本质带来帮助:城市发展和更新的决策者和管理者会通过设置和调整相关的机制以尽可能降低交易成本,而形态设计的任务设定和变化,就是机制调整的原因或结果。另外,作为设计受众的在地民众在城市更新过程中的选择、行为和动机,也可以得到系统性的解释——他们会从自身利益出发,用脚投票,展现降低“交易成本”的行为模式。
发展性思维:从孤立静止到连贯变化的认知
如果说局部在整体中的位置及其之间的“相邻性”关系是共时性特征的展现,那么它们在系统中的运行过程、之间的“相似性”关联以及在位置上的互动变化,则是一种历时性特征的演绎,也指向了发展性思维。须号召城市更新中的设计者将认知模式和工作方式从孤立静止转向连贯变化,以验证对象要素的共生平衡状态以及它们的转变趋势,不断打破旧有平衡,回归新的动态平衡。发展性思维就是应对变化的思维——建筑自身在变化,建筑与周遭要素之间的关系在变化,城市整体和社会的特征更在变化。
变化是事物发展永恒的驱动力,这也回归中国文化中“以变而在”的存在观念[1]。“存在”不是名词而只能是动词,其状态是“变在”——在变化中持存,实现“永在”。同时,从文化意义上来看,设计的变通也有益于对传统的继承,以妥善面对城市更新中各层面、各阶段新旧元素之间的连续。传统作为一种文化基因,并非一成不变的,而是在延续和扬弃中发展,在冲突与融合中演变。因此,“连贯变化”成为了保障城市更新过程中传统真实性和连续性的关键。
路径架构
在建立视域立场和理论基础之后,需要回归设计的本体问题,找到具体的实践路径。
价值导向、营建逻辑和设计美学:三相合一
对照建筑学的三个最基本的问题“实用、坚固、美观”,解读为工程和人性、工法与形式、技术和艺术三对建筑学的基本矛盾,衍生出三条基础路径。在价值导向方面,通过平衡工程与人性的矛盾,探索职业情感和设计学理统一的路径,重构建筑以民本为目标的工程理性,与民共情,知民所需;在营建逻辑方面,通过平衡工法和形式之间的冲突,探索法度遵循和形式创造匹配的方法,兼顾创作的严谨性和想象力;在设计美学方面,通过平衡技术和艺术之间的差别,探索工程技术和建筑艺术融合的手段,构建由协同技术支撑的艺术审美,以贡献在地文化传承。经由情理共融、法象共式、技艺共相,三相合一,动态平衡,最终实现“民本视域”下城市更新在地共生的目标。
多重背景下的在地创作策略:五大特质
对照当下建筑创作和城市更新所紧密关联的社会、文化、传统、城市、环境的多重背景以及他们之间的共生关系,“民本视域下在地共生”的理念分别聚焦场所、形式、逻辑、方法和技术这五个建筑设计的基本方面,并对应采用日常性、多样性、辩证性、系统性和适宜性的设计策略,继而付之于在地化、多类型的城市更新实践,努力构建出“民本为先、多元包容、动态变化、整理连贯、持续生态”的城市特质。
在设计创新中,着力于构建日常性场所,以提升“民本为先”的社会贡献;表达多样性形式,以丰富“多元包容”的文化象征;在设计中保持辩证性逻辑,以建立“动态变化”的新旧连续;运用系统性方法,以优化“整体连贯”的城市环境营造;选取适宜性技术,完善“持续生态”的环境融合。
目标分解
城市更新以在地共生为目标,而该目标应是一组复合概念,包含维度、尺度和主体三方面。维度、尺度和主体三方面共生互惠关联,每一方面在地共生的实现需要其他两方面的支撑,且同时为这两方面中共生目标的实现带来促进,从而走向城市更新的可持续发展。
多维度共生
在地共生是多维的状态。城市更新应走向形态、情感和利益的多维度共生。形态共生是设计空间操作的直接结果,而情感和利益共生则是社会要素协调发展的最终指向。城市发展离不开地方政府的扶持和在地民众的付出。因此,城市更新应考虑给予支持者以充分的回报,以建立多赢的格局,培育在地化的利益共同体。比如,具体建筑或城市片区的改造,应该对城市整体的文化事业、社会经济发展起到更积极的推动作用;更新后的公共建筑和城市空间,应向市民生活充分开放,让百姓共享文化、休闲、商业、教育、体育等资源。同时,城市管理者和民众也应基于在地条件,持续对改造更新的项目提供优势资源。以形态共生为先导的互惠互利,会带来社会交易成本的持续降低,是城市更新更长远和可持续的推动力和维护力。
在利益编织中还须注重情感的编织,以培育在地化的情感共同体。设计者应在城市更新中培育跨越物质、管理和心理边界的日常化场所,恢复城市民众在空间中的直接体验与反应,关注他们沉浸其中的长期经验与动机,并体察城市管理者在经营中的矛盾与困难,从而以形态共生建构起利益相关方与城市场所空间的“切入性”和“交融性”关系[2],建立起共同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多尺度共生
在地共生应在城市环境、社区场所和建筑空间三个递进的尺度层级之中实现。在城市环境尺度上,不仅应以整体、系统和发展的思维组织形态要素,还致力融合形态发展背后的经济发展、城市管理、文化营造、居民生活等社会因素,着重关注这些多层次关联对于民众生活的影响,建立同生共进的发展共同体。城市更新中,人民的需求在哪里,设计就应该服务到哪里。设计师应下沉基层,支援地方,促成设计师和人民群众的“双向奔赴”,解决在地的实际问题。
在社区场所尺度上,设计者应寻求整体城市系统中局部之间的共生,重塑社区“附近”意义上的场所日常性。应努力体察人民群众的日常性社会角色,发掘沉潜于琐碎而谦逊、欢愉而亲切的日常社区生活之中的本真动机、利益和需求,并以适宜的设计策略对其进行回应。设计者还须注重社区尺度上人民生活方式的转变,因地制宜,协调共建,引导公众参与,精心打造社区生活圈,恢复场所活力,保存人民群众的生活、情感和自由。
在建筑空间尺度上,设计应聚焦近人尺度,关注身体在空间系统中的直接体验与反应,将人对空间的体验以及空间对人的关怀辩证关联。设计对人因问题的分析,则从人进入与经过空间的方式、人参与空间的状态、人观察空间的角度、人在空间中存在的目的和人与空间互动的媒介等方面展开,推动设计工程理性向人性的回归。近人尺度的建筑学通过对真实性、不确定性和多样性的营造,使人们自然地进入、不自觉停留、平等地观察、自由地体验、多感官互动,最终完成经验性而非象征性的生活[3]。
多主体共生
城市牵涉的三种主体——城市管理者、在地民众以及规划设计者更应协调一致,而其中设计者应该主动地去发掘、理解另外两方的行为和动机,将二者调和于多维的共生之中。在城市更新的存量发展模式下,设计者更应改变被动的思路,设身处地地主动发现问题并带来改变。
愿景展望
在多维度、多尺度和多主体的城市更新中,设计者应努力实现全过程全要素“和合共生”的发展格局,塑造出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人居环境。
聚焦“宜业”愿景
在地共生的城市更新应助力社会产业的发展和社会事业的提升,努力创造服务人民创业、便于人民享受公共服务的好城市、好社区和好建筑。比如,在办公、工业建筑更新方面,寻求不同技术法度和形式创造的匹配,提高生产效率;在医疗建筑更新上,紧跟工艺流程的最新发展,围绕病患所需将技术革新落实于空间组织;在校园更新方面,以学生为核心,促成学校空间向在地社区的开放,以实现教育资源的共享。
聚焦“宜居”议题
在地共生的城市更新应努力提升人居环境质量。统筹城乡在地发展要素,邀请民众共建工作平台,开展参与式、渐进式的创新,营造百姓真心喜爱的具有烟火气的人居场所;关注社区生活的未来方向,紧密围绕“人本、生态、数字”的价值构建多种未来场景的共生关系,并注重与传统文脉的接续。同时,还应以适宜性技术开展人居环境的绿色设计,促成设计技术、生产制造、施工装配、效用评估等要素的统合,以达成从“安居”迈向“宜居”过程中的减碳目标。
聚焦“宜乐”目标
在地共生的城市更新应致力于打造乐活的环境、空间和场所,促成人的全面发展。在城市体育建筑的创作更新中,努力达成工程技术与建筑艺术的融合,注重场馆使用与城市运营和社区生活的同生共进,尤其关注其赛后的可持续性;在城市综合体的更新方面,围绕群众开展商业功能、技术流线、邻里生活、城市管理等要素之间的协调组织;在民生工程的提升改造方面,则充分将老年、儿童、残障人士等群体的行为、习惯和体验纳入考量,聚焦无障碍设计,以实现环境的全人群、全龄段友好。
聚焦“宜游”话语
在地共生的城市更新以文旅产业为主要切入点,追求人工和自然的融合,丰富民众的精神生活,助力在地文化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乡村振兴中聚焦文旅业态,推进生态资源保育、建筑资产发展、在地产业振兴,继而提高城乡社会凝聚力;在文化博览建筑的设计更新中,着力体悟场地特性,以多样的形式操作包容多元化的建筑解答,书写丰富的在地建筑文化,并被大众解读、接受和传扬。对“宜游”的实现更直接体现在景观园林的创作中,在于最大化利用自然条件建设绿地和公园,促成建筑与风景的共生,为民众提供充足、理想的休闲健身场所。
绍兴大禹陵——人工和自然的共生
枫桥古镇以民为本的陪伴式更新——城镇与乡村的共生
在地共生,走向平衡
浙大院作为高校设计院,依托浙江大学深厚的学术背景,也自然承担浙大人的责任。藉由自身的理论探索和工程实践,同时把握学术和市场的相互影响、相互验证和相互反哺的关系形势,力求在新时期的城乡建设中取得原创性的突破。大学之道,“明德济世,修齐治平”,心怀“国之大者”,履行社会责任,肩负历史担当。设计以民为本,以改善人民生活、满足人民需求为根本目标。在“以人民为中心”的目标指引下,应追问城市更新中建筑学的本质意义,在位而谋,在地奉献。浙大院以民本立场为归依,立足浙江、面向全国、放眼世界。立心民本,在地共生,走向平衡,以对中国式现代化建筑创作新路径的探索,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本文作者董丹申系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首席总建筑师)
参考文献
[1]赵汀阳.慧此中国:作为一个神性概念的中国[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6.
[2]青锋.当代建筑理论[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22.
[3]陆激,冯余萍,周欣,等.情理合一——建筑学向近人尺度的回归[J].世界建筑,2023,(08):1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