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主管主办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程咨询业持续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决策、重大和基础性产业发展、重大工程建设,持续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党的二十大以来,我国全面开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经济发展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工程咨询业也进入新阶段。然而,工程咨询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瓶颈,已经成为制约工程咨询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因素。随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水平逐步提高,为更好地实现投资建设意图,投资者或建设单位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决策、工程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对综合性、跨阶段、一体化的咨询服务需求日益增强。这种需求与现行制度造成的单项服务供给模式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为深化中国工程咨询业供给侧改革,加快构建中国式现代化工程咨询产业体系,破解中国工程咨询业新时期供需矛盾,创新中国工程咨询服务模式已成为新时期亟须解决的重大问题。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鼓励工程咨询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的探索和实践热潮。全过程工程咨询作为一种创新型咨询服务组织方式,具有集成化、专业化优势,满足了委托方的多样化需求与市场发展需求,展露出广阔的应用前景。以建筑师负责制为核心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是以建筑师为主导,贯穿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模式。其特点在于建筑师不仅负责设计,还承担项目管理、协调各专业团队及监督施工等职责,强调建筑师的主导地位,确保项目从设计到实施的统一性和连续性。建筑师负责制为核心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通过提升项目质量、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成本和有效管理风险,展现出显著的优势。本文对以建筑师负责制为核心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展开探讨,以期为行业加快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提供参考和借鉴。
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管理逻辑构建
全过程咨询管理的核心理念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是对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研究和决策以及工程项目实施和运行的全生命周期,提供包含设计和规划在内的涉及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各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采用多种服务方式组合,为项目决策、实施和运营持续提供局部或整体解决方案以及管理服务。
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特点
全过程工程咨询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全过程。围绕项目全生命周期持续提供工程咨询服务。
二是集成化。整合投资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业务资源和专业能力,实现项目组织、管理、经济、技术等全方位一体化。
三是多方案。采用多种组织模式,为项目提供局部或整体多种解决方案。
全过程管理咨询为项目前期的投资决策、实施全过程以及项目收尾提供全面专业咨询服务,对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进度、成本、质量、安全等形成整体而系统的控制作用。
建筑师负责制的分析研究与实践感悟
建筑师负责制的定义
建筑师负责制是指以担任工程建设设计主持人或设计总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以下简称“责任建筑师”)为主导的团队,依托所在设计单位为实施主体,依据合同约定,开展设计咨询与管理服务,提供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和建设单位使用要求的建筑产品和服务的工作模式,是一种国际通行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
与传统模式不同,在建筑师负责制模式中,建筑师及其团队除了负责工程设计以外,还代表或协助建设单位从事项目策划咨询、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运营维护等全过程咨询及管理工作。建筑师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需承担更多的工作职责,同时也被赋予更多的权力,让建筑师在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中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和技术主导作用,确保建设项目从建筑材料选取、服务供应商选择、现场质量审核到建筑作品最终呈现,全方位落实设计意图,从而提升建筑品质。
建筑师在工程咨询服务中的核心作用
以建筑师负责制为核心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是以建筑师为主导、贯穿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模式。其特点在于建筑师不仅负责设计,还承担项目管理、协调各专业团队及监督施工等职责,强调建筑师的主导地位,确保项目从设计到实施的统一性和连续性。以建筑师负责制为核心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通过提升项目质量、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成本和有效管理风险,展现出显著的优势。这种模式不仅能够确保项目的高效实施,还能为业主提供更高的附加价值。
建筑师负责制的优势
建筑师负责制具有以下三方面的优势:一是提高项目整体效率;二是优化资源配置;三是减少决策失误。
建筑师负责制模式的关键在于建筑师统筹设计咨询和管理服务,建筑师不仅要对项目的设计品质负责,还要统筹管理项目的建设进度和成本控制,参与项目前期策划和设计,甚至还包括后期运营管理。通过发挥建筑师的专业优势和全过程技术主导作用,有效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品质。这是对现行工程建设管理流程和组织模式的创新,也是工程建设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建筑师负责制模式的实施现状与政策背景
上海作为最早实施建筑师负责制试点的城市之一,自2016年以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市住建委”)会同浦东新区政府积极推进第一批试点工作,率先出台了实施意见、工作指引等文件,提出明确的实施路径和实施内容,为全国各地探索推行建筑师负责制模式提供了有益借鉴。
以浦东新区的扎实试点为基础,2022年底,上海市住建委及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市规资局”)联合印发《上海市建筑师负责制扩大试点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点实施办法》),简明扼要地解释了建筑师负责制从政策背景、模式定义到适用范围以及具体执行过程各阶段的核心流程与关键控制要点,系统阐明并构建了关于建筑师负责制在未来具体执行层面的基础依据与指导原则。在评估总结浦东新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上海市住建委会同市规资局将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推动建筑师负责制从“浦东试点”迈向“全市试点”。
2023年作为上海市建筑师负责制推进扩大试点的元年,一系列配套的政策、条文、法规的先后落地,将深化试点工作推上了高速轨道。在《试点实施办法》基础上,2023年8月14日,出台了《上海市建筑师负责制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作为全面指导建筑师负责制项目执行的实施标准和具体工作原则。同时,在《工作指引》出台前后,上海市市场管理总站为适应全新的建筑师负责制模式要求,发布了配套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招标评标办法(试行)》等,同步探索研究建筑师负责制项目的针对性招评标办法。
2023年末,上海市住建委指导上海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出台了《上海市建筑师负责制服务成本测算办法(试行)》。依据《试点实施办法》和《工作指引》,对不同阶段、不同工作内容的建筑师负责制的成本进行测算,在计费原则、计费方式、计费标准、各阶段收费比例及市场监管措施等方面提供了参考依据。
由此,针对建筑师负责制模式,初步构建了完整的流程架构体系,全面推动上海市第一批(20个)、第二批(44个)试点项目的具体执行。
建筑师负责制的初步实践经验总结与成功案例分析
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上海院”)自2016年参与浦东第一批建筑师负责制项目试点以来,充分发挥行业排头兵的作用,从建筑师负责制的政策研究、实施细则、课题研究、试点项目等方面,全面参与了所有阶段的各项工作,做好政府的参谋并配合政府积极推广相关工作。通过多个实际的项目实践,收获了丰富的建筑师负责制新模式下实际的操作经验和工程全过程的经验积累。
上海莱佛士医院
现代设计大厦北楼整体修缮项目获批2023年上海市建筑师负责制第二批试点项目,除了修缮项目不涉及的规划设计阶段,建筑师负责制实际工作内容涵盖《上海市建筑师负责制工作指引(试行)》中的全部服务阶段。
现代设计大厦北楼整体修缮项目
项目基于建筑师负责制模式,其管理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一对一”管理模式降低沟通管理成本。建筑师负责制模式中,建筑师的角色由传统的设计单位变成了项目负责人,增强工程建设过程的协同性,改变建设单位“一对多”的管理模式为建设单位—建筑师“一对一”的管理模式,补足因原代建单位自身局限性导致的设计管理及与设计相关的管理缺位,确保建设单位建设意图能够实现,减少工程建设过程中各参建单位之间的沟通不到位、不同步,甚至脱节的现象。
第二,根据建筑师负责制试点项目要求及项目自身特点,制定明确管理标准。由项目责任建筑师统筹建设单位另聘请的财务监理、监理工程师,涉及多条线工作管理,虽然由责任建筑师统一协调、管理,但由于现行“五方责任主体”模式下各参建单位权责问题,以及工程情况复杂、施工单位对建筑师负责制管理模式不了解等其他问题,在明确各参建单位身份后,由责任建筑师牵头编制《责任建筑师管理手册》,并向各参建单位进行管理交底。
第三,建筑师深度参与项目管理。责任建筑师的管理渗透到项目推进的各个阶段与各个毛细血管,责任建筑师下辖的设计管理团队与项目管理团队针对项目推进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判、预处理。例如,直接参与进度管控,配合工程进度进行设计管理与图纸管理,杜绝建设单位设计管理部门或代建单位不制定设计计划,单纯催图的被动局面;施工现场的全面管理,主导或参加全部工程会议,全面了解并参与管理;每天项管与设计团队均安排不少于一次的巡场,在工程与设计层面实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参与采购管理,以设计的角度对材料与技术服务进行调研、评判与审批,确保形态、色彩、材质、标准、实现度、配合度等符合设计和管理要求。
第四,BIM工具的合理利用。全过程BIM咨询与建筑师负责制管理模式相结合,责任建筑师管理范围内的建设投资、工程进度以及常规的设计管理均可以通过一套BIM模型进行统一、直观管理。
第五,以项目实践为基础,初步建立建筑师负责制模式下的项目管理体系。以《建筑师负责制试点项目标准工作表格(初稿)》为基础,结合项目实际管理与项目流程研究,探讨建筑师负责制流程管理模版表单,结合既有的传统OA系统实测尝试。以建筑师负责制全面的管理模式为依托,通过项目积累,形成可持续、可迭代的数据库,汇总优秀的材料商、专项设计、管理团队、招标代理等。同时,整理重点规范图集、常见项目问题等,供后续查询与筛选,尝试建立起初步的数字化管理平台。
该项目作为建筑师负责制试点项目,已经顺利完成项目前期设计与招标工作,项目施工设计成果满足建设单位需求的同时,兼顾社会与环境效益;通过全面考察调研工作,确定了建设单位满意的施工单位;通过对建筑师负责制试点项目政策的践行,获得了一定的项目便利。后续,将继续贯彻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要求,在限定的造价与工期的条件下,提供质量更好的建筑产品;研究探索建筑师负责制的服务模式、监管方式和管理手段,探索建立建筑师负责制服务体系。
服务流程的探索与优化
传统服务流程的痛点分析
由于传统服务流程往往会遭遇流程繁琐、效率低下、沟通不畅、责任不明等痛点,在当前常规的工程监理制管理模式下,要推行建筑师负责制为核心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模式,必然会遇到很大的困难。需制定详细的计划,对可能遇到的风险进行预估并控制;需系统性地从设计、施工招标、材料及设备的采购与管理、施工监督管理、验收审批、质保跟踪等方面,进行管理模式的针对性改革。
传统服务流程
在项目设计阶段,传统管理模式是由建设单位选择设计单位,并由建设单位协调各个设计单位的工作。由于建设单位的专业技术知识和专业实践经验不足,协调工作效果欠佳。采取建筑师负责制后,由拥有过硬的专业知识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责任建筑师来主导、组织、管理和协调工程所有专业设计,各个专业设计师或单位对责任建筑师负责,责任建筑师对建设单位负责,被授权任命的责任建筑师对项目全权负责。
建立以建筑师为枢纽的多专业协同工作机制
建筑师负责制的实施是国内工程建设领域的一次重大改革,必将引起现有工程建设领域传统生产组织方式与利益格局的变化,国内建筑工程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政府监管模式、业主发包方式、建筑师团队等都将面临调整,以适配新的工作模式。建筑师负责制中,建筑师除传统的专业技术人员身份之外,还兼具公众利益代言人与建设方(业主)代理人的身份,从纯粹的设计人员转变为设计、项目管理、工程监督等的复合身份;建筑师不仅对工程建设项目中的技术事务拥有发言权,还在建设方的委托下拥有决策权,通过建筑师指令在施工过程中对技术问题、施工质量、施工进度等进行把控;与传统建筑师相比,工作内容进一步向前后两端拓展,在业主授权下承担规划设计、策划咨询、工程设计、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运营维护等覆盖建筑全生命周期、全专业、全过程、全产业链的设计、管理与咨询一体化服务工作。
以建筑师为枢纽的多专业协同工作机制
采取建筑师负责制管理模式后,材料、设备等的采购和使用必须经过建筑师审批,这也是建筑师控制质量的手段之一。施工阶段,建筑师对施工过程监督管理,确保形态、色彩、材质等符合设计和质量要求。当阶段性施工工程完成后,建设单位在支付工程款项前,需要施工单位提供建筑师批准签发的工程付款申请,以证明施工单位按建筑师要求圆满地完成了施工任务。建筑师负责项目竣工验收、项目试运行、质保跟踪等后续工作。建筑师按其设计的要求,主持对工程进行分阶段、分项目乃至最终的验收。为此,要建立以建筑师为枢纽的多专业协同工作机制,强化建筑师在项目决策、设计、施工等各环节的主导权,优化信息传递与沟通机制,减少误差与误解。
面临的挑战与应对策略
由于长期以来采取的工程监理制管理模式,尝试以建筑师负责制为核心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模式改革必然会在外部与内部面临全方位的问题与困难。
外部挑战
责权界面未达成共识
建筑师负责制赋予建筑师团队更多的职责与权利,导致与规资、住建等行政主管部门的传统审批权限出现冲突,权责界面与工作界面划分不清晰。例如,责任建筑师及其团队以“告知承诺制”替代了原有多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内容,但在与政府主管部门权责界面划分上还没有具体明确。
从国际惯例来看,建筑市场是建设方(业主)、全过程咨询方(责任建筑师及其团队)、施工方(施工总包)在政府的监管下共同对建设结果负责,但目前国内通行的是“五方关系”即“建筑工程五方责任制”,各方关系模式和分工尚未达成共识。
缺乏相应收费标准
2002版设计收费标准虽已废止,但市场目前仍以此作为参照。标准中对设计新增的大量工作,如设计总包协调、低碳、装配、海绵、BIM等专项尚且收取不到相应费用,而建筑师负责制又扩大了工作范围。由于缺乏收费标准,建筑师担心承担了大量工作而没有相应的收益,因此疑虑重重、缺乏积极性。同时,建筑师负责制主要由住建、规资部门推进,发改等其他政府主管部门并未参与其中,很多财政投资项目最终在发改立项评审中相应的取费不能被认定、无法实施。因此,只有在发改等各政府条线上形成闭环,才能对建筑师负责制提供有效保障。
法律法规层面冲突
现行的部分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与建筑师负责制有不相匹配甚至完全相悖之处,无法对建筑师负责制形成有效支撑,这也成为建筑师负责制推进过程中的重要难点和痛点。上海市最新颁布的《办法》《指引》等作为部门规章虽已有局部突破,但与更高层面的法律、法规的适用与衔接尚且存疑。例如,虽然各地政策均允许建筑师负责制项目“免于施工图审图”,但现行多部法律、法规都规定“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再如,从控制建筑品质的角度出发,各地政策多数将“设备、材料采购决策”作为建筑师负责制的服务内容之一,但《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均规定“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未来建筑师负责制的推进,需要对《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中对于资质、招标代理、施工监理、材料确认、施工图审图、竣工验收等方面的规定做进一步的修订与完善,才能与新模式相匹配。因此,亟待通过地方立法,甚至借助浦东新区先行先试条件修订法律法规,保障建筑师负责制的顺利实施。
内部挑战
企业与团队能力有待提升
当前,企业与责任建筑师及其团队的综合能力、国家现行注册建筑师制度的要求都尚有差距。建筑师负责制对责任建筑师的要求,技术团队内部在各阶段工作任务的执行中,除了传统的规划设计、工程设计阶段以外,对策划咨询、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运营维护阶段的工作内容仍不太熟悉。在设计到设计+管理的转型中,管理、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的项目全要素、全周期的策划能力和支撑不足,成本、质量、进度全方位的管理能力不足,制约了在行业中的话语权。
管理模式与管控流程有待完善
企业的管理模式、管控流程、团队组织与风险意识等也有待转变与完善。对于企业而言,新模式对团队构架、管理流程、人员配备、员工培养、职业操守等一系列问题都提出了更高要求,亟须尽快与新模式适配。此外,由于市场主体各方对建筑师负责制模式的内容、责任、权利尚缺乏深刻理解,很难在合同签订前预先对责权利形成完整清晰的判断,设计企业往往承担了较传统模式更大的责任,企业的风险意识与风险管理能力也需同步跟上。
思维方式与服务方式有待转变
企业与团队在观念、思维方式与服务方式上认知不足,建筑师还不习惯于主动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全过程,这正与建筑师负责制的基本出发点相悖,企业与团队都需要完成观念意识的转变。
数字技术发挥作用有待提高
以建筑师负责制为核心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模式,在对建筑师及其团队的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的同时,数字技术作为有效的管理工具,是提高建筑师及其团队工作效率的有利途径。数字化管理使得建筑师能够准确掌握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从而提高建筑项目的质量和效益;可以控制总体设计进度,并实施图纸复核、项目管理和设计文件管理等工作;能够实时了解追踪设计和现场施工进度,及时分析和处理紧急事项,提醒和跟进延误事项,并向各专业顾问提出对设计问题的意见。项目信息的交换和跟进工作得以更加透明,有效地进行管理,避免因时间推移而发生遗漏情况。
应对策略与思考
建筑师负责制赋予建筑师团队更多的职责与权利,导致与规资、住建等行政主管部门的传统审批权限有冲突,权责界面与工作界面划分不清晰。例如,责任建筑师及其团队以“告知承诺制”替代了原有多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内容,但在与政府主管部门权责界面划分上还没有具体明确。
同时,在建筑师生存空间被压缩,应有的保障建筑工程品质的责任和权力被忽视的现实环境下,推行建筑师负责制是提升建筑师地位、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遇,也是推动设计企业转型发展的重要环节,建筑师负责制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在政府主管部门、市场主体各方的共同参与努力下才能真正实现。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了保障建筑师负责制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建议从以下八个方面来应对:一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建筑师负责制提供法律支撑;二是加强行业宣传与教育,推动行业认知转变;三是提升建筑师综合素质,培养复合型人才;四是合理利用数字技术工具,提高管理效率;五是探索管理模式和流程,加强人才培养;六是整合项管、咨询、代建、监理等资源,围绕项目的实际需求,构建涵盖设计管理全方位的顾问团队,满足建筑师负责制的需求;七是建立建筑师负责制模式下的项目管理制度、流程与实施细则,对目前执行项目进行过程监管,为后续项目的实施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的模板;八是围绕建筑师负责制能力需要开展系统培训,强化责任建筑师团队的服务意识、法律意识、管理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提升责任建筑师团队的核心技术能力。结合试点项目实践,加强骨干力量的培养,在项目实践中应对转型与积累经验。除原有技术导向人才之外,扩大技术+管理、技术+经济、管理+经济、法律+管理等复合人才的引进,为向建筑师负责制的转型发展做好人才储备。
结 论
建筑师负责制工程管理模式,有利于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厘清工程各参与方的职责,同时也更能反映设计理念,倡导设计个性,鼓励设计创新。逐步探讨、进一步改革完善建筑师负责制工程管理模式,深度研究以建筑师负责制为核心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探索建立完善的建筑师负责制服务标准与体系,以建筑师负责制为核心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模式将会是工程建设领域项目管理发展的必然方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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