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主管主办
8月1日是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以下简称“中设协”)全过程工程咨询分会成立的日子,中国中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会长单位,会同20多家副会长单位、200多家会员单位,共同开启了探索和推动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的新历程。在成立大会当天的首届全过程工程咨询创新发展论坛上,中设协团体标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正式亮相。《规程》由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北京筑信筑衡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联合主编,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同济大学等38家机构共同参编。《规程》是中设协第一部聚焦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团体标准,它的发布,将为勘察设计行业企业更好地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务提供支撑。
中设协团标《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规程》
立项初衷
从2017年国办19号文正式提出全过程工程咨询以来,中设协一直持续深度参与该项业务的顶层设计工作:2017年,组织专家团队承接住房城乡建设部委托课题《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研究》,完成研究报告并提出《关于培育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指导意见(建议稿)》;2018年起,参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的编制;2019年,面向住房城乡建设部全过程工程咨询40家试点企业中的24家勘察设计企业和各地方代表性勘察设计企业开展问卷调研,了解试点进展情况,形成调研报告;2020年起,参与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用估算编制指南》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研编工作。
随着研究的逐步深入、观点的不断凝结,我们越来越认识到,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提出是解决我国当前工程咨询服务供需矛盾和“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的必然要求,但它并不是时代背景下的创新产物,而是为了破解我国当前工程咨询服务能力和服务模式碎片化现状,对工程咨询行业本源的一种回归。《规程》编制团队成员、清华大学副教授姜涌在其国际职业建筑师制度研究成果中指出,工程咨询行业的产生可追溯到古代希腊的工匠工头,以及而后在欧洲文艺复兴和法国新古典主义时期从工匠群体中脱离出来的艺术家和建筑师,其行业诞生之初的服务范围即涵盖了建筑物从策划、设计到施工团队遴选和施工的全过程。通过咨询方的全过程参与,来实现对建筑产品的全过程控制。这即是工程咨询行业诞生之初的样子,也即是工程咨询服务的本源。
在当前工程建设领域对全过程工程咨询众说纷纭的大背景下,我们决定通过立项一部中设协《规程》,来亮出我们回归工程咨询服务本源、实现以设计为引领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基本观点,以不断凝聚行业的共识。
编制历程
《规程》从2020年初正式完成立项以来,走过了3年半的编制历程,这是一段编制组基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的基本观点和标准表述形式进行不断深度碰撞的过程。
第一阶段:凝聚共识——FIDIC白皮书+国际职业建筑师制度+援外工程模式
中设协行业发展部作为《规程》的发起方和组织方,于2019年开启了团标的立项筹备工作。筹备过程中,通过走访交流,逐步找到了具备基本共识的主要参与单位,形成了编制组核心阵容。他们有在对外援助项目上有着丰富实践经验的中国中元、市政领域的领军企业北京市政院,有从施工角度看设计咨询的筑信筑衡,在工业工程建设全过程中深度发挥引领作用的中冶京诚和中石油工程建设公司,还有通过研究英国职业建筑师制度探寻咨询服务本源的清华大学,更有建筑设计领域的翘楚中国建筑院和北京建院等。通过最初几轮“头脑风暴”,我们发现FIDCI白皮书的合同模式、英国职业建筑师服务方式以及我国对外援助项目当前实施模式之间的相通点,并把《规程》所定义的“以设计为引领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锁定在“DBB模式+综合性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详细定义”的编制主线上。
倡导“以设计为引领”却并非要强调“以设计院为主导”。最大限度发挥设计环节对于工程建设的专业技术、工程信息、工程资源的集成优势,贯穿起我国已然碎片化的工程咨询乃至工程建设产业链上的每一个环节,才是我们的初衷。为了补全《规程》编制团队的产业链,我们又先后陆续吸纳了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等咨询机构,以及相关建设单位和软件公司的加入。
第二阶段:文字碰撞——30多次会议、6次汇报、3轮评审
2020年初,《规程》正式立项后便遭遇了新冠疫情的来袭,并与之相伴同行3年。3年间,编制组内部共计召开了30多次详细的编制工作会议,先后6次和审查组正副组长庄惟敏院士和丁士昭教授进行线下和线上的汇报讨论,先后经历了启动会、2次线下评审会、为期20个工作日的上网征求意见和1次补充性书面审查。
整个过程中,交织着团队内部对于阶段划分、章节架构、责权界定、标题设定、附件形式、表达颗粒度等方面的全面争论,也接受着来自团队外部的不同观点和意见的冲击。例如,服务模式的设定过于绝对和单一、管理要素相对薄弱、文字规范性有待打磨、部分章节的立意难以被理解等。这些问题使编制工作几度陷入困境和停滞,但我们深知这些同样也是两部委组织编制的相关服务标准和其他协会相关团体标准编制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无法回避。编制组既坚守初心也直面问题,调整思路、颠覆架构、引入要素、重塑文字,编制工作迂回前进。
第三阶段:补齐短板——引入德国标准,完善工程管理板块
《规程》编制所遇到的最大难点在于:如何解决评审组副组长丁士昭教授在两次评审会上均有提及的管理要素太过薄弱的问题。丁士昭教授一直强调“要充分重视设计在全过程工程咨询中的核心地位,充分发挥设计的引领作用”,但他同时认为工程管理也是设计咨询以外另一条贯穿工程建设始终的主线。为了补好管理这块短板,编制组首先从团队内部的工业类工程公司找资源,详细学习参考企业自有的相关项目管理手册,同时又在丁士昭教授的有力支持下,参考借鉴了两部德国标准《项目控制与项目管理工作任务和酬金标准AHO Nr.9》(2020版)和《建筑师和工程师服务与酬金条例HOAI》(2021版)的相关内容,完成了德国标准的翻译和转化,并对运维管理部分进行了有效延伸,从而最终为《规程》打造出了除设计咨询线以外另一条由开发管理、项目管理、运维管理共同组成的贯穿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的工程管理线。
核心观点
编制组想要通过《规程》向咨询设计企业和建设单位传递以下几个核心观点:
模式推荐:对于工程定义指标体系庞大,建设方案受主、客观条件影响较大的建筑工程和部分市政工程(例如轨道交通、桥梁等),我们推荐优先选用基于DBB模式的以设计为引领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通过“建设方–咨询方–承包方”的铁三角合同模式,充分发挥咨询方的专业性、代理性和公正性特质,为建设方提供基于专业技术和统筹管理能力的全过程服务,以实现建设项目综合效益的最大化。
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下的“铁三角”关系
委托导向:倡导建设方在客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委托同一咨询方提供覆盖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三大阶段的咨询服务,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咨询方贯穿工程建设全过程的专业技术、工程信息和工程资源集成优势。在我国工程咨询服务标准化程度还有很大建设和提升空间的阶段背景下,联合体、合作体的方式暂且不是建设方的优选项。
选用前提:选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需以建设方基于对咨询方的专业能力、企业信誉和抗风险能力的充分信任而进行的咨询服务授权为前提。其中,咨询方的专业能力由企业资质和人员注册资质制度为保障,企业信誉需要在职业道德准则的指引下,依托不断完善的行业信用体系来支撑,抗风险能力则需由保险体系来强化。
责权关系:现行五方主体责任在全过程工程咨询“铁三角”模式下被重塑——建设方负责提供条件、办理手续、明确授权、作出决策;咨询方对服务成果负责(直接责任+管理责任),并实现内外部的统筹协调;承包方接受咨询方代表建设方进行的监督管理并对施工成果负责。
必要支撑:由咨询方的专业人士责任保险和建设方的支付担保构建的对等的保险与担保体系,以及《规程》尝试提出并需要不断凝练行业共识的咨询方职业道德准则“专业、独立、公正、负责”,将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有效应用提供必要支撑。
主要亮点
《规程》共包含六个章节、五个附件,主要目标任务是:完成基本模式定义、给出服务内容清单和成果清单,为供需双方的合同签订奠定基础,同时尝试提供包括工作目标、基本任务和交付成果在内的各阶段咨询服务操作大纲,为咨询合同的执行提供指导。《规程》中设计咨询和工程管理两条主线是《规程》的主要亮点所在。
《规程》设计咨询和工程管理两条主线
在设计咨询主线上,《规程》提出了两个新概念,即“综合性可行性研究”和“设计定义文件”。前者提倡将各专项评估一并纳入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综合论证评价,实现“一本报告,并联审批”;后者引导设计深度的充分延伸,用勘察报告、设计图纸及计算书、技术规格书、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和建筑信息模型等实现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详细定义,为工程设计意图在施工阶段的充分实现奠定基础。
在工程管理线上,《规程》提出了“工程管理=决策阶段的开发管理+实施阶段的项目管理+运维阶段的运维管理”的架构。对于决策阶段开发管理和实施阶段项目管理,分别从组织与信息管理、质量与数量控制、投资控制与融资、进度控制与保障、合同管理与保险五大管理要素维度,对基本任务和交付成果进行细化。运维管理则进一步细分为空间管理、运行管理、采购和合同管理、能源管理、业务持续管理等,并对其基本任务和交付成果进行充分展开。
未来展望
对于协会而言,《规程》的编制完成仅仅是迈出了推动行业服务模式和服务能力升级的第一步。接下来,中设协还将以《规程》为基础,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相关计价规则、合同示范文本的研编工作,以助力行业的项目承揽和合同签订。除此以外,促进保险体系的建设、构建有效的行业信用管理体系、为政策堵点的打通建言献策,加强模式价值的宣传,引导市场的模式选用,都是协会未来的工作方向和任务。
对于企业而言,应首先正确认识全过程工程咨询,它不是当前时代一个全新的产物,而是工程咨询服务本源的回归。在积极关注《规程》的基础上,应充分分析所在行业及企业自身的特点优势,对咨询产品进行更个性化、差异化的定义,细化团队设置、分工配合、工作流程、成果标准和模板,形成企业标准,并积极开发项目管理平台,研究组织实施模式,培养打造优质团队。
丁士昭教授一直强调,编制《规程》是项非常艰巨且有意义的任务,是天大的事,马虎不得。他还说,“不变是相对的,变化是绝对的”,这是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理念。中设协将以这三年半的初步成果为起点,用开放的心态和变化的视角去迎接所有的意见、建议和批评,推动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在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研究、探索、实践之路上不断前行。(本文作者侯丽娟来自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张日来自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