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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任重道远
——访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副理事长、传统建筑分会会长熊中元
本刊记者 郝莹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国自1982年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近40年以来,首次以中央名义专门印发的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文件,是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非常重要的顶层设计和纲领性文件,为下一步做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新的遵循。
《意见》的出台,具有怎样的重要意义?在保护利用、传承创新的过程中,有哪些问题待解?勘察设计企业应如何贯彻落实中办、国办精神,更好地完成城乡历史文化的保护传承,并实现企业的更好发展?行业组织将采取哪些举措,助推国家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目标的实现……带着这些问题,《中国勘察设计》杂志记者近日采访了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副理事长、传统建筑分会会长熊中元。
记者: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这是我国自1982年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近40年以来,首次以中央名义专门印发的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文件。您认为,《意见》的出台具有怎样的重要意义?
熊中元:《意见》汇聚了习近平总书记十八大以来对城乡建设,特别是城市特色、历史文化保护的一系列重要论述、重要批示、指示和重要的讲话精神,提出了思想基础、价值基础、基本目标和保障体系,是新形势下我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新纲领,将推动我国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文化创新方面的有机统一,标志着我国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进入到深度整合、全面发挥社会功能的新阶段。
首先,从理论创新看。《意见》是对1982年以来我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遇到的问题在今天社会发展条件下提出的解决方案,是新发展理念下建立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制度的顶层设计。它的核心是解决了到底要“保什么、由谁来保、怎么保”的问题,它不仅讲保护,而且特别强调传承,形成了保护和传承的“闭环”,是我国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由保护进入到保护传承、活态传承阶段的纲领性文件。
其次,从制度创新看。《意见》建立了完善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机制,不仅补齐现有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短板,更把碎片化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重新整合成一个整体,形成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紧密融合的新体系,清晰地体现出我国的制度特色。可以说,《意见》是我国城乡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完善过程的里程碑,其出台标志着我国城乡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进入到体系化、整体化的新阶段。
再次,从实践创新看。做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是增强城市特色的基本保障。《意见》用历史名城包函历史城区,由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扩展到一般城市、镇、村保护,更加说明城市的重要作用。从城市角度看,做好保护传承工作能够提升城市文化品质,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保护好传统文化基因,不断继承创新,彰显城市特色,避免“千城一面、万楼一貌”,能够更好地促进城市文化品质提升和高质量发展。在进一步推动城市发展从增量建设转向存量提质的过程中,《意见》为构建城市特色、彰显城市精神,指明了方向,将深刻影响我国未来的城乡建设和城乡风貌。
最后,从文化创新看。《意见》首次提出以价值为基础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把历史文化的保护传承纳入到社会发展的整体框架和发展目标当中,强调历史文化遗产对当代生活的影响、对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的实现,实现永续传承。其核心是通过历史文化遗产讲好“中国故事”,使其内化为人民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这不仅呼应了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后亟须从粗放式发展转向精细化高质量发展的历史进程,而且将对构建新发展格局产生深远影响,更符合逐步走向世界舞台中心的中国展现大国底蕴、肩扛人文担当的时代需求。
记者:您认为,当前我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面临怎样的现状,仍有哪些问题待解?
熊中元:自1982年我国设立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以来,我国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已有近40年历程,该事业逐渐受到社会各界重视,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积累了一些富有中国特色的宝贵经验,在改善人居环境、凸显城市特色、传承文化传统等方面都有所作为和创新发展。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着快速的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这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和压力,呈现结构性失衡的现状。
第一,城市历史文脉仍待挖掘。部分地区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导致大拆大建,“重新城、轻老城”,“拆真古迹、建假古董”等现象时有发生。在城市发展与文物保护的两难中,几多遗址在推土机的轰鸣声中,被碾成真正的废墟。商业化运营缺乏对文化的延续和传承的关注,使文化遗产遭到掠夺性经营和过度开发。不少城市抹去了自己的历史文化而丧失根基,缺失了自己的特色风貌而泯然众人。从大、中城市到县城、乡镇,城市特色不足、城市魅力不够。
第二,公众保护意识仍待提升。真正的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一定是社会性、全民性的活动。近年来,随着《国家宝藏》《如果国宝会说话》《我在故宫修文物》等节目的走红,虽然越来越多的国人开始关注历史文化遗产,但公众对文化遗产的内涵仍然缺乏足够的尊重,不够理解其价值和意义,难以领会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对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的参与意识淡薄。
第三,相关法制法规仍待健全。文化遗产保护相对“软性”,虽然随着我国一些新的法律法规出台,文化遗产多层次保护体系已初步建立,但仍存在不足,文化遗产保护仍依赖地方对保护对象的理解和积极性。首先,虽有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可操作性不强。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文件的内容往往以明确保护的对象、保护的内容与方法为主,而对保护运行过程中具体管理操作所涉及的法律问题的规定十分缺乏,如保护中具体范围的确定方式,保护管理的机构设置与运行程序,监督、反馈机构设置与运行程序,保护资金的来源与金额比例以及违章处罚规定等均无具体内容。其次,历史名城与保护区的相关法规性文件严重不足,缺乏与之相对应的法律、法规。
第四,相关能力建设仍待强化。遗产保护专业团队的壮大,远远滞后于快速增长的遗产保护与管理的需求与投入。近年来,登记在册文物的数量和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数量激增,保护与管理团队的发展相对缓慢。能力建设将是未来10年甚至更长时间,我们所面临的最紧迫的问题。
第五,相关理念仍待更新。在后疫情时代,经济K型复苏,乡村老龄化、空心化的背景之下,采取何种形式让文化活起来、让历史动起来;如何能够做到让历史文化乡镇既与当地老百姓日常生活紧密结合,又能让其自给自足、自负盈亏,长期经营下去……都是当下面临的严峻课题。
记者:近年来,我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此同时,历史文化遗产遭受破坏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您认为,怎样才能制止大拆大建、拆真建假、随意破坏传统风貌等行为?
熊中元:上述这些近年来发生的、由旧城改造和房地产开发给历史文化遗产带来的“建设性破坏”,以及“复古”浪潮对文化遗产造成“保护性破坏”,将直接破坏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或者间接改变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的周边环境,给包括文物古迹、建筑群、历史地区在内的城市历史环境保护带来严重挑战。今年9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其中便明确点出了此类问题。
出现大拆大建现象的原因复杂,包括经济、技术、政府管理三个方面的主要原因:从经济角度来看,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城乡建设的很大动力在于利益驱动,保留改造无法像整体拆除重建一样在短期获得显著收益;从技术角度来看,相较保留改造,大拆大建模式的技术门槛较低,开发企业只需要利用所撬动的资本与原居民协商好拆迁补偿方案,而不需要在建设全过程各阶段平衡好各方利益诉求;从政府管理角度来看,部分城市缺乏在城市未来发展层面的顶层设计和整体架构,未能通过制定科学有效的政策工具来规范引导等。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防止盲目的大拆大建,要切实传承好历史文脉。大拆大建等现象屡屡发生,究其根本是缺乏系统性的历史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机制和意识。
要制止该现象,一是要加强城市历史文化价值的挖掘、评估和阐释,修复城市文化肌理,进行文化基因和文化空间的活化,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要加速建立面向大众的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强化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制定和执行,将历史城区保护维护、生活环境文化营造提升、地域特色文化的培育维持等作为城市大文化的组成内容,科学规划管理,鼓励公众参与并持之以恒地有序推进,为城市特色文化习俗保留延续的空间和土壤,让原居民、传统文化技艺传承者都能够“诗意的栖息”。在“活化”的过程中,还应该充分拓宽资金渠道和创新商业模式,将传统文化价值与市场运营相结合,持续留住城市的传统习俗和独特文化基因。
二是要强化城市系统设计,在城乡规划中系统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城市化和城市建设规划必须是充分考虑历史文化、社会和谐、自然生态和可持续发展等多种目标的整合推进,应在城市可持续发展框架下加强历史城区的整体保护,从更大城市区域范围内寻找保护与发展的协调之道。
三是要做好资金保障,盘活运营,形成产业,使得历史文化遗产得以完整运营、自负盈亏。这不仅能够提升城市知名度,吸引游客,进而拉动周边产业,而且能够创造就业岗位,扩大就业人数,盘活区域经济,阻断大拆大建的动机。
四是要强化顶层设计,不断健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机制。协调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确定保护的原则、内容和重点,划定保护范围,确定保护措施,做好历史建筑的普查认定、修缮保护等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日常巡查管理制度,建立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评估机制,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及时开展抽查检查,鼓励举报涉及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违法违规行为等。强化考核问责,把保护成效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挂钩,对造成后果的责任人还要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有效防止城乡建设中出现“破坏性大拆大建”。
记者:您在中建西北院工作多年,在您的领导下,以张锦秋院士等为代表的中建西北院人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创新发展方面取得了诸多成绩,在业内产生了重大影响。设计是工程建设的“龙头”,您认为,行业企业应如何才能更好地完成城乡历史文化的保护传承,并实现企业的更好发展?
熊中元:作为城市规划设计者,行业企业要主动作为、顺应趋势,系统思考、整体谋划,推动城市发展品质的提升,从而促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实现企业更好发展。
一是要从“四个站位”的角度进行系统思考。
首先,要站在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思考。要引入跨维度的可持续发展理念,重点关注科技发展和城市生态,以先进科学技术手段推动城市绿色复兴,从而实现协同进化利基的出现,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在充分运用5G、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的基础上,深入观察和深刻思考科技对城市发展逻辑的重构,顺应趋势,主动作为,让城市更智慧的同时更绿色,让工作更高效、让生活更便捷。
其次,要站在以人民为中心的角度思考。要将改善民生作为优先事项,让保护更有温度。“城,所以盛民也。”东汉文字学家许慎在近2000年前就对此作出了根本释义——民,乃城之本。在保护传承城乡历史文化工作过程中,既要补足名城、名镇、名村包括传统村落、历史街区、历史地段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短板,改善人居环境,增加老百姓的幸福感;也要多措并举,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的能力,解决老百姓关心的安全问题,让群众更有安全感。
再次,要站在传承文化、促进人类文明进程的角度思考。要用开放思维,加大历史文化遗产的开放力度,更好地服务于公众;要加大历史建筑包括工业遗产的改造利用力度,通过加建、改建和添加必要的设施等方式,适应现代生产生活的需要;要发挥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的作用,促进生态农业、乡村旅游的发展。
最后,要站在投资者的角度思考。要掌握投资者、投资活动、遗产综合价值的特点及其关系,研究投资决策、城市发展模式、遗产综合运营等过程;要注重了解投资者的要求和希望实现的目标,从专业的角度,协助投资者控制成本,实现项目产出效益的最佳回报,发挥出遗产的最大价值。
二是从“四全”的角度进行整体谋划。
在“四个站位”的基础上,我们要进一步通过“四全”整体谋划城市发展,即全生命周期、全过程周期、全产业链周期、全要素周期。在此统筹思考的前提下,中建西北院人经过思考和探索,提出了“两全一站式”商业模式,通过聚集、整合、管理建筑全产业链的资源,关注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实现对业主的“一站式”服务。在这种模式下,我们强调突出设计的“龙头”作用,以精益化设计控制成本,实现资源的大幅度节约。
在幸福林带项目中,我们通过实践、摸索,形成“四位一体”的城市发展新理念,并通过其全生命周期、全过程周期、全产业链周期、全要素周期的“四全”协同,把文化性、地域性、时代性、科学性这“四性”融入城市整体功能之中,统筹考虑“城”的框架和“市”的血脉筋骨,通过规划师、建筑师和各专业、各领域工程师的通力合作,带来“四个促进”,即促进城市更具特色、更美丽,从根本上改变城市“千城一面”,更好形成城市特色;促进人民生活更幸福,找到各专业碎片化的人文关怀的最大公约数,体现城市人文精神;促进城市空间的再平衡、时间的可持续;促进城市治理效能和城市治理能力的提升,市民形成文明、低碳的行为规范。
在城市新发展理念的践行过程中,我们也发现践行度不够,不能很好地掌控项目。为此,我们进一步提出“四化协同”“四业联动”“四维推进”的城市发展新模式,并以此来支撑理念。
“四化协同”,即专业化、国际化、智慧化、标准化协同推进。其中,专业化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创新为前提,推动设计产品更精、更细、效率更高;国际化以践行“一带一路”倡议为基础,推动“中国设计”走出去;智慧化是数字化的必然结果,要以“新基建”为基础,以作品智慧化推动城市智慧化;标准化以模式创新为导向,推动“两全一站式”商业模式的标准化,形成行业引领。
“四化协同”将促进以投资为带动、以规划设计为引领、以建造为基础、以营运管理带来的现金流和效益保障为未来的“四业联动”,并进一步带来“四维推进”,即投资目标更明确、路径更清晰、过程更可控、结果更有效。
记者:自成立以来,中设协传统建筑分会一直以“保护、传承、发展中国优秀传统建筑文化,为我国城乡建设服务”为己任。作为传统建筑分会会长,您认为,分会未来可以采取哪些举措,推动行业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助推国家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目标的实现?
熊中元:中设协传统建筑分会自成立以来,在推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方面做了很多工作。未来,在助推国家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目标实现的进程中,我认为传统建筑分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要多层度、多形式进一步拓展传统建筑的声誉度,如优化提升“传统建筑设计机构作品巡展”展示水平和展览效果,将传统建筑更加生动地展现给公众。
二是强化公众主动保护传承历史文化的意识,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公众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教育。
三是加强专业人才培养,与相关建筑院校合作,开展传统建筑知识及记忆的教育培训工作,为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培养相关专业人才。
四是加深专业研究,开展传统建筑文化相关课题研究,积极参与推动各省市、各地区地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相关标准、导则、图则的制定及相关课题研究。例如,2019年中设协传统建筑分会受住建部委托,组织开展了《全国传统建筑工匠技艺调查》课题研究工作。
五是开展相关策划、规划和设计咨询,推动传统建筑的“活化”,赋予古老建筑新的生命力。
六是健全管理机制。引导各地在保护历史建筑、历史街区、传统村落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并配合这些工作的有序进行,推进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
记者:您对未来城乡历史文化的保护传承有着怎样的期许?
熊中元:我想用美国城市规划学家沙里宁的名言来概括,“城市的生长,并不是单纯的疆域扩张,而是传承历史、创新未来的过程,使其焕发出全新的时代能量。”我相信,未来的城乡绝不是资本、权力随意揉捏的模型,乡村不再是荒芜的乡村、留守的乡村、记忆中的乡村,城市也不再是钢筋水泥的森林、历史文化的荒漠,而是民众“诗意的栖居”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