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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部门联合印发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实施指南

发布时间:2024/8/26 16:18:26 浏览次数: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中国政府网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为更好指导部门、地方、社会组织、企业等开展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工作,近日,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实施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明确,《指南》适用对象主要面向各地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行业协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机构,以及相关行业企业。不同主体要依据《指南》相关内容,部署和开展各项双化协同工作。省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依据《指南》,制定和部署本地区、本行业相关政策,统筹推进工作开展。地市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因地制宜开展实际工作;行业协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机构,依据《指南》,推动行业积极开展双化协同,加强产学研合作、加大技术攻关与创新、加快成果转化与产业培育;相关行业企业,依据《指南》,明确双化协同技术创新需求、产业投入和发展方向,通过数字化技术促进企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切实提升企业数字化绿色化发展水平。


《指南》指出,在创新性、协同性、开放性和务实性原则指引下,按照“323”总体框架进行布局,即三类实施主体、两大发力方向、三方面布局。


《指南》提出,数字技术赋能绿色化转型。该部分重点面向电力、采矿、冶金、石化、交通物流、建筑、绿色智慧城市、现代农业、生态环境治理九大领域,明确了数字技术赋能设施、技术、应用等重点环节的绿色化转型路径。其中,在建筑行业领域,《指南》提出,各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部门协同,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要加强协作,通过完善建筑行业双化协同发展基础,推动建筑全周期低碳化建设,加快绿色低碳建筑产业发展等方面,全面提升建筑行业绿色化发展水平,加强建筑与城市、交通、能源的协同发展,并从完善建筑行业双化协同发展基础、推动建筑全生命周期低碳化、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建筑产业发展3个方面,提出7项具体举措。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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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实施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委)、交通运输厅(局、委)、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市场监管局(厅、委)、数据局:


为更好指导部门、地方、社会组织、企业等开展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工作,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等部门组织编制了《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实施指南》(以下简称《实施指南》)。现将《实施指南》印发你们,供推进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工作时参考使用。


各地区在使用本指南时,要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充分把握好自身在区域、产业发展中的定位,立足自身资源禀赋,积极打造特色产业和功能优势,加快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推进能源资源、产业结构、消费结构转型升级,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


附件: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实施指南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国家数据局综合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