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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智能建造技术导则(试行)》

发布时间:2025/3/19 13:59:12 浏览次数: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

为加快推进智能建造技术在工程建设全生命期应用,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并印发《智能建造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


《导则》包括总则、数字勘察、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智慧运维6个部分,适用于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在勘察、设计、生产、施工、运维等阶段采用智能建造方式开展的建设活动,既有房屋建筑的改建、扩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可参照执行。


《导则》明确,数字勘察采用数字技术进行工程勘察的数据采集、成果形成、质量控制、成果应用和服务扩展,实现工程勘察全过程数据 的快速准确采集、高效共享和贯通应用;遵循统一的勘察数据格式,满足设计和施工阶段对勘察数字化成果应用和交付的要求,辅助方案分析、优化与决策。


《导则》指出,数字设计综合建筑、结构、机电、装修装饰、景观园林等专业需求,统筹勘察、设计、生产、施工、运维等阶段,提高设计整体性与协调性,确保设计深度符合生产、施工和运维要求;采用正向设计方法,以BIM、AI等数据模型为载体,实现工程项目设计成果的数字化交付,促进项目全专业、各参与方之间数据的高效传递和共享。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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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智能建造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智能建造技术在工程建设全生命期应用,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了《智能建造技术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光 010–58933327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5年3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智能建造技术导则(试行)(点击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