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微博

扫一扫,关注微博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主管主办

加入收藏

山东对建设执业师开展检查

发布时间:2024/4/26 13:25:33 浏览次数: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41.jpg


为深入贯彻落实建设执业资格制度,切实加强建设执业师执业的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建设执业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决定对山东省建设执业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在山东省企业注册的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其注册证书和印章是否在有效期内。


(二)检查其劳动合同、社保缴纳清单、工资发放及考勤记录等材料是否完备,结合注册记录及执业业绩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违规“挂证”行为。


(三)检查其执业行为是否规范,重点核查项目负责人员持证上岗、规范签章及在岗履职情况。


(四)检查其权利落实和义务履行情况,是否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组织实施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检查事项清单,建立检查对象库,在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创建标签,并随机抽取不少于5%的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采用现场检查、网上筛查、书面检查等方式开展检查。


(一)市级自查(2024年9月底前)。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要求,对照检查内容,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制定本辖区年度检查工作计划,认真组织自查。抽查比例和频次,按照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要防止任意检查和执法扰民的原则,对同一企业的多个检查事项争取合并开展,提高执法效能,尽量不影响被检单位的正常运营。


(二)省级抽查(2024年10月底前)。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各市主管部门检查情况进行督导,并随机抽取不同类别建设执业师进行现场检查。通过网上数据筛查,对社保缴纳与注册单位不一致、多重社保、无社保信息等异常情况人员和被投诉举报人员作为重点抽查对象。


(三)处理处罚(2024年11月底前)。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检查要求,督促存在问题的执业师按期完成整改,并持续跟踪督导。对逾期不改的,保留过程材料、补全证据链条,报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依法进行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明确具体负责工作人员的职责,按照时间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二)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应立即核实处置。对投诉举报较多、有违规记录的企业和个人,要加大抽查力度和频次,并根据检查结果切实做好问题整改,对问题突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惩戒。


五、结果公示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录入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同步到山东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并将检查情况在本行政区域内公开通报。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本次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山东省建设执业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联系人:山东省培训注册中心柳雨晨

电话:0531–51765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