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主管主办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进行公示的公告,在该目录中,原“注册城乡规划师”更名为“国土空间规划师”。在我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重构和紧张实施的关键时间,职业资格管理的这一变更,引发了规划从业人员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另外,与规划相关的其他证书也都作出了一些调整,包括资格类别变为准入类的注册建筑师、资格类别变为水平评价类的注册咨询师以及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注册测绘师。
注册城乡规划师制度的历史进程
1999年4月
人事部、原建设部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9号),国家开始实施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明确了全国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等政策规定。
2000年2月
人事部、原建设部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发〔2000〕20号),确定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从2000年开始实施。
2001年5月
人事部办公厅、原建设部办公厅下发《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的通知》(人办发〔2001〕38号),对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2003年5月
《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登记办法》实施,2016年废止。
2008年
注册城市规划师写入《城乡规划法》。
2016年7月
废止《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登记办法>的通知》(建规〔2003〕47号)。城市规划师的注册及相关工作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负责承担。
2017年5月
注册城市规划师更名为注册城乡规划师。
2018年12月
中共中央发布《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 号),明确了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引领作用。
2021年1月
原注册城乡规划师调整为水平评价类,更名为“国土空间规划师”。
资格证书中
准入类和水平评价类的区别
准入类 | 水平评价类 | |
性质 | 准入类职业资格是对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职业,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设置 | 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是对社会通用性强、专业性强、技能要求高的职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而设置的非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制度 |
特点 | 按照相关要求,个人拿到证书,才能进入相关行业的工作岗位。也就是说,此类工作必须要持证上岗,企业也不得招募无证人员 | 代表了的是技术实力的高低,并没有强制性的工作要求 |
等级划分 | 没有明确的等级划分 | 部分准入类分为5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
使用方式 | 在到企业参加工作之前,都需要进行注册,注册后方能开展执业。而且,注册后会有一定有效期,期满延续就得继续教育培训合格 | 只是作为个人能力的一项证明,不需要去主管部门注册,部分水平评价类有继续教育要求 |
报考条件 | 由国家统一组织考试,需要满足工作经历、学历等多项要求,并且经过资格审核 | 由各行业内部的主管部门或协会负责,同样需要满足工作经历和学历要求。不过,前面要求不达标的,也可以参加技能培训 |
其中,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0号)逐步退出目录。需要注意的是,职称和注册资格都和企业资质挂钩,但注册资格不和职称资格挂钩,很多高级职称并没有注册资格资质。
新时代“国师”的困惑与出路
困惑1:“国师”的含金量是否真的下降了?
相比注册城乡规划师,由准入类调整到水平评价类,“国师”的准入门槛的确是降低了。改为评价类后,对学历、经历的要求必然会降低,一定程度上是降低了考试难度与获取难度,将来也会有更多持证人的出现。从这一点来看,从“注规”到“国师”,证书含金量是降低的。
新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公示后,也掀起了一些反对声浪,多数以反对“一刀切”式的方式为论点,认为国土空间规划代替不了城市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师代表不了城市规划师,不能以一时的工作重点随意改变学科名字。当然另一方面,若是只以城乡规划师资质从作为从事国土空间规划的准入门槛,那么其他专业的确也有诸多不利,从理性角度来看,也有部分网友从国土空间规划的多学科融合性考虑表示理解。
来自『空间规划手册』公众号的
网友代表性观点
网友A:现实是残酷的,但未来依然可期
网友B:从长远角度看待就好
困惑2:“大一统”OR“再下设准入方向”?
此外,在反对声浪中,不少人从学科角度考虑:“城市规划学科是否有必要完全融入,比较国土空间规划需要多学科支持。”提出应结合具体的专业背景、从业方向下设置相同水平类的其他证书。但同时从工作内容上考虑,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多专业复合性考虑,认为“大一统”是大势所趋。
网友C:应增加水平类其他证书
网友D:未来甚至可以不需要证书制度
困惑3:城乡规划学科何去何从?
自从机构改革以来,关于城乡规划学科与行业问题的讨论就没有停息。也有许多规划师开始质疑自己所学专业,以一位网友的评论来看,“信息时代的城市,不能照搬前信息时代的方法论来建设,正如工业时代的城市,也同样不能用前工业的农耕时代的方法来建设”,如今信息技术的变革,如何从定性转向定量,一定程度上的确是传统建筑城规的弱项。
但同时,考虑国土空间规划复杂性,又是其他任一学科无法单独胜任的。规划学科本身在世界各国中积累了大量的知识和案例,有完整的教育和学术体系。城乡规划学科处理的主要是高度复杂的城市问题,其涉及到的制度远比其他规划更复杂。此前,赵燕菁教授也在中国规划实施学术研讨会上,强调城市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不可替代的引领地位。
“路”在何方?
早在2017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便提出职业资格须与时俱进,在面对职业资格制度里存在过多过滥、监督管理不足、类别不明确等问题时,国家也通过相应调整来使职业资格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
注册城乡规划师更名为国土空间规划师,由准入类转为水平评价类,从名称上看,国土空间规划师覆盖范围更广,所需要的复合型人才更多,仅一个“国土空间规划师”就想囊括各专业人员,显得过于一刀切了,应结合专业背景和从业方向下设具体的准入方向,如城市设计、城乡规划、土地规划等。
此外,转为评价类之后,规划从业人员真正卷入了一场以市场为导向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改革,而对于“规划家”而言,最不陌生的就是“改革”,我们见证城市与乡村的蜕变和重生,经历国土空间规划的全面改革,同时我们自己也在接受市场检验的转型与革新,在这场必然性和不确定性并存的变革里,我们能做的是什么呢?
——从个人职业发展规划而言,我们的出路在于塑造自己的确定性,不管是政府认定还是社会调控,同步提升自身专业水准和业务水平,有勇于自我革新的魄力和能力,这也是新时代“国师”的应有之义;
——从国土空间规划事业的层面而言,由准入类转为水平评价类,贯彻落实了国务院“放管服”的改革要求,以市场为“裁判员”促进公平竞争,实现精细化管制,这更有利于以开放姿态拥抱多种专业学科的融合、促进新型技术的发展。
而倘若此次“国师”变革最终未予以通过,那么也应清醒认知:这次『更名公示』是向我们个人职业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事业发出的信号,未来的国土空间规划必然是综合性更高、融合度更深、开放性更强的事业,每个“致力空间资源优化、共筑人类理想家园”的规划人,都应有由“规划家”延展到“规划+”的准备,以积极的心态应对可能的变革。
关于新时代“国师”的一些思考
如今,随着科技进步,经济发展以及国际竞争加剧,我们已然深切感到,社会各界对于高素质人才需求量与日俱增的焦急与紧迫。职业资格制度作为特殊形式的人才选拔手段,它需要在很长一段时间中去符合我国国情的内容。因此,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国家职业资格框架体系,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尤为重要。
我们希望,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以及城市化进程推进的时代背景下,新时代“国师”们在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时能够应用好自己的专业知识,持向上的心态共同构筑人类理想家园。(文章作者:蔡子龙、孙惠芳、曾志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