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主管主办
晋建市函〔2021〕142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省综改区建设与公用事业管理部,各有关企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等有关规定,经核查,山西泰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08家企业(附件)不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由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其限期整改后,截至目前,上述部分企业未提交整改材料或仍不满足资质标准,现拟撤回其相关资质。现将拟撤回资质的企业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18日至9月28日,请企业属地主管部门及时通知企业查阅,企业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满前如实提供有关申述材料,经企业属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并统一报送我厅市场处。公示期满后,我厅将依法撤回仍未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相关资质。
联系电话:0351-3580010
附件:拟撤回资质企业名单(208家)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