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主管主办
近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重要通知,关于上海市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受理审查要求,自2020年8月1日起,仅受理上海市重组、合并、分立的企业,需按相应类别最低等级资质标准要求考核人员配置,资质有效期不足半年的需先行办理资质延期,在8月15日前完成材料补正;关于上海市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提出延续申请。
| 通知原文 重要通知 提示一、关于本市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受理审查要求 (一)2020年8月1日起,仅受理本市建设工程企业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分立、企业注册地跨省变更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的本市审批资质核定,部批资质仍按原要求办理; (二)重组、合并、分立后的企业,均需按相应类别最低等级资质标准要求考核人员配置; (三)原企业资质有效期不足半年的,需先行办理资质延期; (四)材料补正的企业需在8月15日前完成补正,逾期不受理。 提示二、关于本市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 由本市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及工程检测等资质,相关企业应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提出延续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