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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监管收紧,2018各地如何布局?

发布时间:2018/1/16 9:16:44 浏览次数: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本站


 

2017年年底,财政部、国资委以及金融系统进一步规范PPP的几份重磅文件相继下发以后,各地PPP工作走向更加值得关注。2018年,PPP新征程再次开启。本文通过对各地2018年的PPP工作要点梳理,以供读者参考。  

 

 

  江苏:PPP奖补资金将向民营资本倾斜  

 

  进一步强化PPP监管,坚持做规范的PPP项目  

 

一是严把PPP项目入库关。通过明确项目入库标准、建立入库管理规则、明确省级和地方相应职责、完善入库备案审核方法等一系列举措,进一步优化PPP项目入库流程。对扶贫攻坚、美丽乡村、生态保护、环境治理等符合PPP要求的项目重点支持。

二是做好PPP入库项目集中清理工作。江苏省财政厅牵头做好全省PPP项目库存量项目集中清理工作,在各地对照清理要求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省厅做好省本级项目集中清理工作,对市县集中清理工作适时督导。

三是强化支出责任监测。明确各市县做好已落地项目、已入库项目、拟入库项目三种口径的财政支出责任的测算,对变更项目同步做好财政支出责任的调整。加强数据信息调取、比对、审核和监控工作,对财政支出责任接近10%的地区实行风险预警。

四是加大PPP项目信息公开力度。制定PPP项目平台操作管理规则,明确市县和省厅审核相应职责,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对不按要求填报更新信息的PPP项目,采取提醒、约谈、通报、限期整改等惩戒手段进行约束,直至项目做退出处理。

五是加强PPP项目监督检查。对市县财政支出责任台账登记情况开展抽查,关注PPP项目一般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安排合规性。加强PPP项目落地率和规范性的督查,保证PPP项目实施质量。对可能存在的项目管理程序不合规、变更调整不规范等行为开展专项清理。

 

  修改PPP奖补资金办法,奖补资金向民营资本倾斜  

 

  启动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625号)的修改工作,明确界定市县财政部门和省厅相应职责,进一步明确奖补条件,强调社会资本及时、规范出资,健全优化省财政评审工作。进一步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探索建立奖补政策对社会资本的激励机制。加大对民营资本或民营资本牵头参与的PPP试点项目的奖补资金扶持力度,标准在既定标准上浮10%

 

  改进基金投放方式,深化与中政企PPP基金的合作  

 

一是努力发挥江苏省PPP基金作用。改进省PPP基金投放方式,积极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推动省PPP基金对符合要求的PPP项目开展股权投资。

二是加强与中政企PPP基金的对接。更好发挥中政企江苏PPP基金的引导示范作用,继续对接新的项目储备,鼓励市县财政部门积极与中政企PPP基金、基金管理机构加强协商,寻找合作契机。计划发起设立中政企江苏PPP基金二期。

 

  山东:坚定不移地将PPP改革推向深入

 

  提升管理强度,优化PPP健康发展环境  

 

  深入开展PPP项目“规范发展年”活动,严格项目入库标准和管理要求,建立健全专人负责、持续跟踪、动态调整的常态化管理机制,及时将条件不符合、操作不规范、信息不完善的项目清理出库,着力规范项目运作,提升项目质量。依托山东省PPP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制定完善省级PPP项目库管理办法,逐级细化责任范围和责任主体,逐步建立常态化风险监控和监督问责体系,确保PPP项目规范实施。规范咨询服务行为,推动建立咨询机构自律性组织,明确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完善服务收费机制,加快引导形成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PPP专业咨询服务市场。

 

  拓宽创新维度,促进项目落地实施  

 

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推出符合PPP模式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探索运用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加强保险资金对接,大力支持PPP项目融资。加大民营资本参与PPP项目支持力度,制定出台支持鼓励民营资本参与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财政奖补支持作用,进一步激发民营资本投资活力。

 

 

  内蒙古:综合调动各类资金,实现PPP项目精细化管理   

 

  规范项目库建设,实现精细化管理  

 

  用好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加强PPP项目储备,关注项目落地数量的同时更加关注项目规范性,严格执行新项目入库标准,规范项目库管理,统一部署各盟市旗县区开展集中清理工作,全面核实项目信息,对不具备条件和不规范的项目,坚决予以剔除。创新管理方式,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动态管理。适度强化奖补力度,鼓励支持好的、规范运作的项目和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将进一步加大工作督查力度,促进各地PPP工作均衡协调发展。加大项目推介力度,加强与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的对接,积极推动更多项目落地。

 

  严守底线,严格风险控制  

 

  严格进行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关,严守财政支出10%的“红线”,加强财政支出责任监测,完善风险分担机制,有效防范财政风险,规范推进PPP工作,确保财政当期可承受、远期可持续,更好地支持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加强部门监管协同联控,预防金融财政风险。

 

  用好PPP基金,充分发挥引导增信作用  

 

  用好内蒙古中政企PPP基金和内蒙古PPP引导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的引导增信作用,鼓励、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我区铁路、公路、机场等七大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建设。

 

 

 

  安徽:推进重点民生领域PPP项目建设  

 

  加大PPP模式规范推广力度  

 

根据财政部规范推广PPP模式的有关要求,坚持在规范操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一是严把PPP模式适用范围和边界,防止将商业项目和纯工程项目包装成PPP项目进行融资,指导各地科学规范开展两个论证,把好项目入口关。

二是创新管理方式,抓好公开公平采购,严格合同管理,规范绩效付费,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动态管理,把好项目执行关。

 

  推进重点领域PPP项目建设  

 

对连片特困地区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生态环境治理等民生领域PPP项目进行优先扶持。

一是组织各地精心谋划一批项目,开设绿色通道,即报即审,优先组织开展评估论证,优先办理入库审核。

二是进行重点辅导,持续跟踪项目实施进展,及时研究解决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推进项目顺利实施。三是加强宣传总结。加大对民生领域PPP项目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项目实施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案例。四是优先支持民生领域PPP项目申报全国示范项目,争取相关政策、资金支持。

 

  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徽省委省政府激发、促进民间投资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采取财政奖励、运营补贴、投资补贴等方式,支持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进一步放开民间投资市场准入,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鼓励民营企业等各类型企业按同等标准、同等待遇参与PPP项目,保障采购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加强诚信建设,促进地方政府与社会资本诚信履约。推进PPP项目信息公开,增强项目实施透明度,引导市场规范发展。

 

  创新PPP项目融资渠道  

 

一是加强与中国PPP基金合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将安徽省优质项目向中国PPP基金进行推介,寻求基金支持。

二是鼓励地方政府与具有投资管理经验的金融机构共同发起设立PPP基金,撬动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参与PPP项目建设。

三是支持开展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进一步拓宽项目融资渠道,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湖北:建立财政上下归口统一的PPP项目管理运行模式  

 

 

  加强示范引领  

 

  聚焦连片特困地区发展、美丽乡村建设、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治理等领域,积极争取国家部委示范项目,抓好省级示范项目,充分发挥示范新项目引领作用。同时,适时召开项目对接会,加强沟通协调和交流,促进中国PPP基金投资湖北省PPP项目。

 

  严守风险底线  

 

一是严把“一案两评”关口,科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把好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关,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动态管理。

二是严把PPP模式的适用范围和边界,防止将商业项目和纯工程项目包装成PPP项目变相融资,坚决剔除不规范项目。

三是完善风险分担机制,防止风险不合理转移,对无运营内容、无绩效考核机制、社会资本不实际承担建设运营风险的项目不得安排财政资金。加强财政支出责任监测,严格合同管理,规范绩效付费,严守财政支出10%的“红线”。

 

  湖南:全面开展清查行动督导示范项目规范推进  

 

  进一步规范PPP发展模式  

 

一是重点把握好PPP工作的“四条线”:严控“红线”。坚持把握财政承受能力论证10%“红线”不动摇,统一执行口径,加强信息公开。守住“底线”。严禁各类以PPP变相融资的行为。对于不包含运营内容、无绩效考核机制、绩效考核机制设计不合理,项目建设成本不参与绩效考核或实际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部分占比不足30%的,不得安排财政资金。搭好“天线”。通过对PPP项目的全面清理,了解掌握本地区全部项目PPP项目总量、财政支出责任总额及占比、规范实施情况等。明确“界线”。对于不属于公共服务的纯商业化项目,以及仅涉及建设、无运营内容的纯工程项目,加强从识别、论证、入库等环节的审查,不允许其打着PPP的旗号“混淆视听”。

二是全面开展清查行动。针对目前PPP项目中存在的乱象,湖南于201712月起组织力量对全省PPP项目开展全面清理,通过对实施方案及正式合同的审查,查找存在的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将督促各项目方对于违规操作PPP模式的项目,一律要求整改到位;对于严重不规范的假PPP项目,将清理出库并禁止该项目继续采用PPP模式。

 

  进一步推进示范项目建设  

 

一是督导示范项目规范推进。按照项目类别、进度实施分类监管,充分发挥部门单位、专业咨询机构和专家的力量,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必要的监管审查,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监督管理机制,避免利益输送和腐败行为,促进全省PPP项目规范有序实施。

二是创新县域PPP项目推广模式。针对部分县域PPP项目存在单体规模小,经营收入少,运营成本高的问题,采取项目打包运作的方式,对盈利状况不同的项目统筹规划、集中推进,实现政府、社会资本和公众“多方共赢”。重点推动湖南省垃圾焚烧发电和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PPP项目,通过科学布局,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招商和监管效率。

三是加强项目后期绩效管理。一方面,积极探索完善绩效评价方法,通过对项目运作、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等进行综合评价,激励社会资本通过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另一方面,将评价结果作为政府付费、合作期限以及项目价格调整的重要依据,落实社会资本建设后运营维护责任,提高项目质量,避免出现回购安排、固定收益承诺等现象。

 

 

(本文摘编自财政部PPP中心;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