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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主管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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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专业可申报!安徽、甘肃住建厅公开征集专家库成员

发布时间:2020/6/10 15:41:02 浏览次数: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本站

为更好地发挥行业专家技术指导作用,安徽、甘肃等多个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开征集专家库成员。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程检测、建设工程消防等多个专业领域技术人员满足专家条件即可个人申报。




安徽


微信图片_20200610153655.png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公开征集第二批安徽省

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建标函〔2020〕52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社团,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做好我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51号令)以及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2020〕36号),决定在全省公开征集第二批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人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团体等相关技术人员。


二、专家条件


按照《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执行。


三、征集程序


本次征集工作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查并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符合条件的个人如实填写《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申报表》(附件1),报申报人所在单位。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核实相关材料,填写单位意见后报单位所在地设区市(省直管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直、省属、中央驻皖单位可直接报我厅。


(三)设区市(省直管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符合条件的专家信息,填写《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申报汇总表》(附件2),于2020年7月10日前将申报表、汇总表及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我厅标准定额处。


四、其他事项


(一)请省直有关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积极推荐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的专家申报。


(二)专家管理按照《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翟苇航

电话:0551-62871534

邮箱:ahszjtxf@163.com

地址:安徽省城乡规划建设大厦815室(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邮编230091)


附件:

1.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申报表(略)

2.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申报汇总表(略)

3.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略)


2020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节选:





甘肃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公开征集甘肃省房屋市政

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甘建质〔2020〕213号


各市州住建局、甘肃矿区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交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充分发挥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对质量安全管理的技术支撑和引领作用,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专业化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甘安委发〔2019〕7号)等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建立甘肃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从事与工程质量安全和检测管理工作相关的人员。


(三)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从事工程质量安全和检测监督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专家类别


(一)工程质量类


工程质量类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岩土、轨道交通、给排水与采暖、建筑电气、机电设备安装、钢结构、园林、古建筑等相关专业。


(二)施工安全类


施工安全类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等相关专业。


(三)工程检测类


工程检测类主要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岩土工程、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钢结构、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及门窗、建筑智能、民用建筑室内环境、市政桥梁(隧道)、建筑结构可靠性鉴定检测等相关专业。


三、专家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职业操守与品德良好,能认真、公正、诚实、廉洁的履行职责,热心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


(二)在相关工作岗位工作5年以上,熟悉国家工程质量安全方面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三)工程质量类专家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国家一级注册执业资格(未分级设置的按一级对待),或取得甘肃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主任监督员资格;施工安全类专家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执业资格;工程检测类专家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及相应的岗位资格。


(四)能深入现场开展相关业务工作,具有较强的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质量安全隐患的能力。


(五)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


四、征集程序


本次征集工作按照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初审,省住建厅进行复审的程序进行。


(一)符合条件的个人如实填写《甘肃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家申报表》(附件1),提供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报申报人所在单位。退休人员可通过原工作单位申报。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认真核实相关材料,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后,报所在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省属特级企业、中央在甘单位直接报送省住建厅)。


(三)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汇总符合条件的专家信息,填写《甘肃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家申报汇总表》(附件2),将申报表、汇总表(含电子版)于2020年6月25日前报送我厅。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的组织工作,切实推荐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和初审工作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对发现弄虚作假的人员,将取消其申报资格或专家资格。


(三)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专家库,并在我厅网站予以公布。


联系人:张立国

联系电话:0931-8929759

邮箱:gsjstzac@163.com

地址:兰州市中央广场1号省住建厅质安处

邮政编码:730030


附件:

1.甘肃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家申报表

2.甘肃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家申报汇总表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