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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主管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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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2020年度 “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开始啦~

发布时间:2020/6/5 16:38:20 浏览次数: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本站

近日,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印发《关于协助推荐2020年度“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通知》,正式启动2020年度“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项目推荐工作,特请相关单位推荐本地区本单位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2020年度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



《通知》明确华夏奖奖励范围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等行业的下列科技成果。



《通知》同时对奖励条件、推荐要求、受理要求、推荐程序等进行了明确。网络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以快递寄出日为准)。



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与鲁班奖、绿色建筑创新奖等齐名,是全国建设科学技术领域的最高奖项,入选该奖项的项目需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具有极大的技术难度与深度。



华夏奖每年评审一次,设立四个奖励等级。授奖数量按受理项目的45%授奖,其中:特等奖不超过1项(可空缺),一等奖占授奖项目的15%,二等奖占授奖项目的30%,三等奖占授奖项目的55%。




| 通知原文


微信图片_20200605163452.png

关于协助推荐2020年度

“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通知


华夏奖字〔2020〕第5号



各推荐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奖励章程》(2018年修订),为做好2020年度“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项目推荐工作,特请你单位推荐本地区本单位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2020年度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和条件


(一)奖励范围


华夏奖奖励范围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等行业的下列科技成果:


1.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智能化管理、计算机软件等科技成果;


2. 引进、消化、吸收后再创新的国外先进技术和工艺;


3. 为行业服务的标准、规范、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等科技基础性研究成果;


4. 为支撑决策科学化与管理现代化服务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5. 有组织有措施进行大规模推广应用的科技成果;


6. 采用技术创新成果完成的重大工程项目。


(二)奖励条件


推荐项目应满足下列条件:


1. 在技术(或方法)上有重要创新,技术难度较大,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总体技术水平和技术经济指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2. 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并经过较大规模的推广应用,取得明显效益。


3. 成果转化程度高,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对提高行业或技术领域的技术含量,推动行业或技术领域科技进步作用明显。


二、推荐要求


2020年度华夏奖仍采取单位申报和主管机构推荐的方式,推荐指标不限。各推荐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推荐本地区、本部门的优秀项目。


推荐单位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建设交通委)或相关建设科技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直属单位及学、协会,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大专院校。


具体推荐要求如下:    


(一)推荐单位应对推荐项目进行认真审查,并填写由华夏奖励办制作的统一格式的推荐书和审查表,提出推荐意见和奖励等级建议,并加盖公章。


(二)推荐项目提供的证明材料(推荐书附件)应当完整、真实、可靠,并说明推荐项目的主要创新点、社会与经济效益分析、第三方评价意见、学术及专利技术等情况。


(三)推荐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应按贡献大小排序,名额应按照相应的奖励等级推荐。


(四)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或第一完成单位与其他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共同向推荐单位申报。


(五)推荐项目必须无知识产权争议。有争议的项目需于推荐前得到妥善解决。


三、受理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推荐项目不予受理:


(一)已获得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奖励的;


(二)同时推荐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奖励以及社会科技奖励的;


(三)不符合华夏奖奖励范围和条件的;


(四)项目未通过验收(评估)或验收(评估)不满一年(软件类六个月)的;以及标准规范颁布实施不满六个月的;有工程依托的项目,未提供工程验收报告的;


(五)推荐书及其附件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填写的;未同时进行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的;


(六)同一项目内容经上一年度华夏奖评审未授奖的。


四、推荐程序


推荐材料要求电子版推荐材料网络提交和书面推荐材料报送。请申报单位于2020年6月5日起登录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推荐系统平台http://stc.chinagb.net/shenbao或登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cstid.org.cn)华夏奖申报入口,按照填写说明(附件2)填写申报推荐材料。


各推荐单位应按照《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奖励章程》(2018年修订)的要求,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提出推荐意见和奖励等级建议,同时在书面推荐材料上加盖公章,报送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五、材料要求


书面推荐材料包括《“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推荐书》(见附件1)正文(第一至第九部分)及附件(第十部分)一式3套(含原件1套,复印件2套)。正文、附件应合并装订,具体盖章要求参照填写说明。


网络提交电子版推荐材料内容与书面推荐材料必须一致。应按要求将推荐书正文逐项录入推荐系统(可先在下载的word版推荐书里填好后直接粘贴),附件各项内容均以pdf文件格式分别上传推荐系统;并将加盖各完成单位及推荐单位公章的正文电子件(即提交书面推荐材料正文部分扫描件)以合成的pdf文件格式上传推荐系统,同时将加盖各完成单位公章的附件目录页电子件以pdf文件格式上传推荐系统。规划类项目的规划图在网络提交时不录入系统,以书面材料形式报送即可。


六、推荐时间要求


网络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以快递寄出日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建材南新楼228室

邮编:100037

奖励办联系人:娄玲、赵建平

电话:010-57811457,010-57811017,010-58934934

网络技术咨询联系人:蒋兴国

电话:13910017136


附件:

1.《“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2.《“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


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

2020年6月2日

 

抄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附件1


附件2



《“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


《“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推荐书》是国家建设行业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基本技术文件和主要依据,应严格按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当年推荐通知的要求填写。提交的推荐书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全面填写。


《“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要求如下:


一、格式要求


《“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推荐书》要严格按规定格式打印,大小为A4、竖装,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附件材料大小规格应与推荐书一致,推荐书及附件合装成册,不需另加封面。


二、页数要求


推荐书包括主件(第一至第九部分)和附件(第十部分)


1. 主件部分“三、项目详细内容”中第2项”不超过12000个汉字,即不超过15页。


2. 附件部分“主要研究报告”不超过30页。


三、内容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序号、编号:由华夏奖励办公室填写。


2. 项目名称:(不超过30个汉字)应当简明、准确地反映出项目的技术内容和特征。 


3. 主要完成人:按照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名字之间用“、”号隔开,推荐特等奖项目人数不超过20人、推荐一等奖项目人数不超过15人、推荐二等奖项目人数不超过12人、推荐三等奖项目人数不超过8人。


4.主要完成单位:按照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单位之间用“、”号隔开。主要完成单位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推荐特等奖项目完成单位数不超过12个、推荐一等奖项目完成单位数不超过10个、推荐二等奖项目完成单位数不超过8个、推荐三等奖项目完成单位数不超过5个。


5.推荐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建设交通委)或相关建设科技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直属单位及学、协会,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大专院校及其他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


6.项目名称可否公布:如选“否”,请详细填写密级及保密期限,并向推荐单位提交相关报告。如不能提交相关证明的项目,将作为公布项目处理。


7.密级及保密期限:应填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批准的密级、保密期限及批准号。


8.推荐等级:填写推荐单位建议推荐的奖励等级。


9.主题词:填写与推荐项目技术内容密切相关的主题词,每个词语间应加“;”号。


10.评审组名称:《专业分类》是评审工作中确定专业评审组、遴选评审专家的主要依据,应以主要研究内容和技术创新点为依据,填写专业评审组名称及专业分类。(见附件《“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推荐书评审专业分类表》)。


11.任务来源:按项目任务的来源填写相应的类别:


(1)国家计划:指正式列入国家计划项目;


(2)部委计划:指国家计划以外,国务院各部委下达的任务;


(3)省、市、自治区:指国家计划以外,由省、市、自治区或通过有关厅局下达的任务;


(4)基金资助:指以基金形式资助的项目;


(5)企业:指由企业自行出资进行的研究开发项目;


(6)国际合作:指由外国单位或个人委托或共同研究、开发的项目;


(7)自选:指本基层单位提出或批准的,占用本职工作时间研究开发的项目;


(8)其它:不能归属于上述各类的研究开发项目,如其它单位委托、非职务项目等。


12.项目类别:按项目创新内容分为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两类。


技术创新是指项目创新内容为技术方面的创新。


管理创新是指项目创新内容为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实现管理方面的创新。


13.计划(基金)名称和编号:指上述各类的研究开发项目列入计划、基金的名称和编号。


14.项目起止时间:起始时间指立项研究、开始研制日期,完成时间指项目整体通过验收、审批或正式投产日期。


(二)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不超过3000个汉字)是向国内外公开宣传、介绍本项目的资料,要求按栏目内的提要客观、准确、扼要地介绍。涉密项目不向社会公开。


(三)项目详细内容


项目详细内容应当按照《“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各栏目内容要求详实、准确、全面地填写。要求如下:


1.立项背景:(不超过800个汉字)简明扼要地概述立项时国内外相关科学技术状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尚待解决的问题及立项目的。


2.详细科学技术内容:(字数不超过12000字,即不超过15页)是考核、评价该项目是否符合授奖条件的主要依据,因此,凡涉及该项技术实质内容的说明、论证及实验结果等均应直接叙述,并提供旁证材料作为附件。


该栏目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内容进行全面阐述:


(1)总体思路。应简要阐述针对立项目的,利用什么新思想、新技术、新方法,来解决什么样的技术问题,创造出什么样的新成果。


(2)技术方案与创新成果。应详细阐述具体技术方案和实施步骤,应用了哪些理论、技术和方法,在技术开发、推广及产业化过程中,攻克了哪些关键技术,在技术上有哪些创新,取得了哪些创新成果。


(3)实施效果。应简要阐述该项技术的转化程度,应用范围及推广情况。


①技术开发类项目应突出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实现行业技术跨越的促进作用。

②社会公益类项目应突出研究方法和手段上的创新,在本行业中的推广应用情况以及对促进社会科技进步的作用。

③国家安全类项目应突出技术开发的难度,技术创新程度、战略重要性以及对国防建设和保障国家安全所起到的重大作用。

④重大工程类项目应突出团结协作、联合攻关在技术和系统管理方面的创新、技术难度和工程复杂程度、总体技术水平和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的作用。


3.创新点:(不超过1000个汉字)是推荐项目的核心内容,也是评审项目、遴选专家、处理异议的主要依据。创新点是指:在研究、开发、推广以及产业化中做出的创造性贡献和解决的关键技术。创新点是项目详细内容在创新性方面的归纳提练,应简明、准确、完整地阐述,无须用抽象形容词。每个创新点的提出须是相对独立存在的。并提供支持创新点的专利授权号、论文等相关旁证材料作为附件。


4.保密要点:(不超过100个汉字)是指推荐项目的详细科学技术内容中需要保密的技术内容。


5.与当前国内外同类研究、同类技术的综合比较:(不超过800个汉字)应就推荐项目的总体科学技术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与当前国内外最先进的同类研究和同类技术数据或图表方式进行全面比较,同时加以综合叙述,指出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并提供支持其比较结果的旁证材料作为附件。


6.应用情况:(不超过800个汉字)应就推荐项目的应用、推广情况及预期应用前景进行阐述。并提供应用证明作为附件。


7.经济、社会效益情况表


经济效益栏中填写的数字应以主要生产、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的数额为基本依据,只填写近三年本项目取得的新增直接效益。


各栏目的计算依据应就生产或应用该项目后产生的直接累计净增效益以及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等方面作出简要说明,并具体列出本表所填各项效益额的计算方法和计算依据。


社会效益是指推荐项目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保护自然资源或生态环境,提高国防能力,保障国家和社会安全,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及健康水平等方面所起的作用,应扼要的做出说明。


(四)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


应填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与本项目无关的获奖情况不要填写。


(五)申请、获得专利情况表


填写直接支持本项目科技创新内容成立的已授权专利,且未在已获奖项目或本年度其他推荐项目中使用。


(六)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此表是核实完成人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重要依据,应按表格要求逐项填写。


“创造性贡献”一栏应写明本人对本项目主要技术研究和技术创新哪几方面做出的创造性贡献,并与“创新点”栏中的内容相对应,本人在该项技术研发中投入的工作量占本人工作总量的百分比。


(七)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


此是核实推荐项目主要完成单位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重要依据,应准确无误。“主要贡献”一栏应如实地写明该完成单位对本项目做出的主要贡献,并在单位盖章处加盖单位公章。


(八)推荐单位审查表


此表是推荐单位同意推荐申报项目的重要依据,推荐单位应按照华夏奖形式审查的受理要求,对申报单位提交的书面推荐材料进行逐项核对、审查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九)推荐单位意见


由推荐单位根据项目技术创新点、科学技术水平、促进行业科技进步作用、应用情况等,写明推荐理由和建议等级。确认材料属实后,在推荐单位公章处加盖单位公章。


(十)附件


附件是推荐书的必备材料,应按以下顺序排列:


1.技术评价证明:指项目的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评估、验收、评价证书),要求提供完整的文件,复印件即可。


2.应用证明:指本项目整体技术应用单位提供的证明,内容应包括应用工程概况、应用技术、竣工验收时间、应用效果等,并加盖应用单位公章。提供复印件即可。


3.主要研究报告:要求提炼、归纳主要研究内容(不超过30页),规划类项目可附规划图。


4.知识产权证明:指本项目已取得的知识产权文件,包括专利的说明书首页(摘要页)、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提供复印件即可。


5.其他证明:指支持本项目科技创新和完成人贡献的其他相关证明。如技术产品检测报告、相关标准规范工法规程、完成人发表论文专著等。论文提交首页、专著提交首页及版权页。提供复印件即可。


四、书面推荐材料要求


推荐书正文(第一至第九部分)和附件(第十部分)无特殊情况一般应合并装订,书面推荐材料须按要求各完成人签字、各完成单位及推荐单位盖公章。


具体盖章要求如下:正文封面盖推荐单位公章、第六部分各完成人签字、第七部分各完成单位盖章、第八部分推荐单位盖章、第九部分推荐单位盖章、第十部分附件目录页盖各完成单位公章。推荐书另加封皮的封皮也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五、电子版推荐材料要求


电子版材料是评审的必备材料,须与书面推荐材料内容保持一致。应按要求将推荐书各部分内容逐项录入、上传推荐系统,上传合成的加盖各完成单位及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书正文pdf文件及加盖各完成单位公章的推荐书附件目录页电子件。具体要求为:


(一)推荐书正文


将推荐书第一(基本情况)至第九(推荐单位意见)部分内容逐项录入系统后(可先在下载的word版推荐书里填好后直接粘贴),还须将盖各完成单位及推荐单位公章的正文电子件(即提交书面推荐材料正文部分扫描件)以合成的pdf文件格式上传推荐系统。


(二)推荐书附件


附件各项内容均以pdf文件格式上传推荐系统(规划类项目所附规划图以书面形式报送即可),同时将加盖各完成单位公章的附件目录页扫描成pdf文件后上传系统。


附件:《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评审专业分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