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主管主办
为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监管工作,统一勘察质量信息化监管平台数据格式,促进勘察质量监管部门和各方主体的数据共享和有效利用,提升勘察质量监管信息化水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制定印发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监管平台数据标准(试行)》。
主要内容
1. 适用范围
2. 基本规定
3. 项目信息
4. 单位信息
5. 人员信息
6. 勘探设备信息
7. 勘探信息
8. 取样信息
9. 原位测试信息
10. 室内试验信息
11. 标准指标解释
12. 基础数据字典表
适用范围
标准适用于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勘察质量信息化监管平台和勘察质量各方主体信息系统间的数据交换与共享。
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监管平台所管理的数据指标可多于本标准规定。
数据类别
采集及上传的数据按类别分为:项目信息、单位信息、人员信息、勘探设备信息、勘探信息、取样信息、原位测试信息和室内试验信息。
数据指标项属性
本标准描述数据指标项的属性包括:数据名称、字段类型、字段长度、约束条件和说明。
| 原文如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质量
信息化监管平台数据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监管工作,统一勘察质量信息化监管平台数据格式,促进勘察质量监管部门和各方主体的数据共享和有效利用,提升勘察质量监管信息化水平,我部组织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监管平台数据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5月26日
附件:1.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监管平台数据标准(试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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