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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主管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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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上限降为3%, 每年将减轻企业负担2100亿元

发布时间:2017/7/15 9:54:43 浏览次数: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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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新的降费措施,决定把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的负担。随后,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会上,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司长李如生就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降费情况、下一步相关具体推进措施等问题进行了解读。

1.实施减负新政将给建筑业企业带来哪些利好?

会上,李如生指出,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用于保证承包人在建设工程缺陷责任期内(一般为1年~2年)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资金。工程质量保证金通常按照工程结算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计取,由发包人从承包人工程结算款中预留。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发包人向承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

李如生表示,据了解,工程质量保证金实际用于工程维修的费用较低,大量的质量保证金属于闲置资金,因此,降低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不会影响工程质量维修责任的履行。

同时,降低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一方面,可以有效减少建筑业企业资金占压,补充流动资金,减少银行贷款,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进一步为建筑业企业减负;另一方面,企业资金充裕后,可以在更新机械设备、技术研发、人员培训等方面加大投入,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2.实施减负新政后,每年将为建筑业企业减负2100亿元左右。

李如生指出,根据测算,工程质量保证金约占建筑业营业收入的3.2%左右,按照去年全国建筑业营业收入约17万亿计算,工程质量保证金大约为5400亿元左右。经过这次降费,将保证金预留上限从5%降到3%,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2100亿元左右。当然这只是一个初步的测算,实际情况可能还会因地、因企、因条件不同而有区别。

3.下一步将部署哪些具体措施支持减负新政的推行?

李如生表示,对于降低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今后将进一步进行清理规范,下一步,住建部将会同财政部修订完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同时,结合其他的措施,如采用银行保函、推行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以及进一步规范工程保证金的使用,要求按期返还、严格落实违约责任等。通过这些综合措施和配套措施,进一步落实降费举措,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提高建筑业企业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