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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私下接触投标人,广西多名评标专家被除名

发布时间:2020/1/13 15:15:44 浏览次数: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本站

近日,广西自治区住建厅发布通报,取消7名评标专家资格。


据通报显示,涉事项目为自治区体育局江南训练基地场馆改扩建项目。7名评标专家不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评标,私下接触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非法收取财物。


处罚措施:

·从广西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除名不再接受入库申请

·从下文之日起,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参加广西招标投标评标活动



评标专家受贿处罚


关于评标专家受贿的处罚,《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第七十二条,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没收收受的财物,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规定,一旦评标专家构成受贿罪,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将会被判处相应的刑罚,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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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取消沈世钧等7人评标专家资格的通报


桂建管〔2019〕72号


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有关单位,各评标专家:


经查证,沈世钧、陈齐春、夏清、杨欲欣、陈忠坚、黎家蔼、曾振华等7人作为广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的评标专家,在自治区体育局江南训练基地场馆改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评标过程中不遵守评标纪律、违反职业道德,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私下接触投标人或有关利害关系人,非法收取利害关系人财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桂建管〔2016〕116号)第二十九条、《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53号)第二十三条第四、五、十三款的规定,决定取消沈世钧、陈齐春、夏清、杨欲欣、陈忠坚、黎家蔼、曾振华等7人评标专家资格,并从广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除名不再接受入库申请。从下文之日起,沈世钧等7人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参加广西招标投标评标活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年12月30日




延伸阅读


根据政府采购网公开项目信息,曾对2019年国内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过整理分析。


主要结论如下:


·2019年1月至10月评标专家失信处罚数量达到700多条,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5.11%

·失信的处罚主要有扣分处理、行政处罚、记入黑名单、记入不良信用等方式。其中扣分处理的情况最多,有457条,占比62.43%

·贵州、安徽、四川三省失信指数(各地评标专家失信事件数量占全国失信时间的比率)较高。


专家评审作为招投标流程重要一环,加强监管刻不容缓!


2019年12月,住建部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加强评标专家监管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健全完善评标专家动态监管和抽取监督的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对评标专家的监管职责。


建立评标专家考核和退出机制,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评标专家,应取消其评标专家资格,依法依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