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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5/1/13 15:27:34 浏览次数: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

为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起草了《住房城乡建设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于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


《实施细则》包括总则、组织管理与职责、重点专项设立与项目指南编制、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综合绩效评价与成果管理、重点专项管理和总结验收、多元化投入与资金管理、监督与评估以及附则10个部分,共73条。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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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住房城乡建设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工作,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科发资〔2024〕28号)有关规定,我部组织起草了《住房城乡建设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可于2025年1月17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kyc@mohurd.gov.cn,请提供盖章后的征求意见表扫描件和同版本可编辑文档。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科研开发处(邮编:100835)


附件:

1.《住房城乡建设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表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25年1月8日


附件1


《住房城乡建设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_02.jpg《住房城乡建设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_03.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