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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起草了《住房城乡建设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于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
《实施细则》包括总则、组织管理与职责、重点专项设立与项目指南编制、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综合绩效评价与成果管理、重点专项管理和总结验收、多元化投入与资金管理、监督与评估以及附则10个部分,共73条。
原文如下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住房城乡建设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工作,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科发资〔2024〕28号)有关规定,我部组织起草了《住房城乡建设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可于2025年1月17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kyc@mohurd.gov.cn,请提供盖章后的征求意见表扫描件和同版本可编辑文档。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科研开发处(邮编:100835)
附件:
1.《住房城乡建设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表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25年1月8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