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主管主办
为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对《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于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28日。
《征求意见稿》包括总则、特许经营协议订立、特许经营协议履行、特许经营协议变更和终止、监督管理和公共利益保障、争议解决、法律责任、附则8个部分,共67条,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交通运输、市政工程、生态保护、环境治理、水利、能源、体育、旅游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特许经营活动。
原文如下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我们对《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第25号令)进行了修订,形成《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28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网络等方式提出意见。请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互动交流”版块,进入“意见征求”专栏,提出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