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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住房城乡建设部拟修改58号部令配套文件

发布时间:2023/11/24 15:24:35 浏览次数: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消息,为便于各地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2020年4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发布,根据2023年8月2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修正),住房城乡建设部拟修改相应配套文件,起草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修订稿),并于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0日。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消息,为便于各地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2020年4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发布,根据2023年8月2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修正),住房城乡建设部拟修改相应配套文件,起草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修订稿),并于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0日。


原文如下


31.png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公开征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修订稿)意见的通知


为便于各地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2020年4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发布,根据2023年8月2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修正),住房城乡建设部拟修改相应配套文件,起草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修订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luyu@mohurd.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邮政编码:1008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和文书式样”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0日。


附件:(点击查看详情)

附件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

附件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修订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