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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22条具体措施,进一步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不断提高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意见》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在“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方面,《意见》提出,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落实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依法依规实施工程发包,科学制定项目建设工期,准确合理调整工程造价,推行施工过程结算。
在“全面加强工程各阶段质量管理”方面,《意见》提出,确保工程设计施工图质量,严格组织工程质量检测,鼓励质量创优和标准化示范引领,坚持党建引领,全面履行质量管理职责,建立合同履约评价机制和关键岗位人员考核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竣工验收规定,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
在“切实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方面,《意见》提出,严格履行质量保修责任,加强质量信息公开,加强工程质量与房屋预售联动管理,强化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
在“全面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督管理”方面,《意见》提出,健全监管机制,推行信用管理,强化责任追究。
原文如下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建质规〔2020〕9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实施意见》(豫建质安〔2020〕396号),进一步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全面提高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本实施意见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8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