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主管主办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勘察设计协会发布《新疆工程勘察设计计费导则》(以下简称《导则》),自2023年8月1日正式实施。
据悉,《导则》可作为协会会员单位相应工程勘察设计领域设计收费的计算依据,对勘察设计的高质量服务价格予以调节;可供其他国有、企事业单位及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参照使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勘察设计协会表示,在新疆区域范围内开展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企业,应加强行业自律,保证勘察设计服务质量,基于优质优价,避免恶意压价竞争,倡议全行业勘察设计收费浮动幅度为±20%。
原文如下
关于发布《新疆工程勘察设计计费导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十四五”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划》(建质〔2022〕38号)有关“支持行业协会发布行业服务成本信息,探索推进‘人工时’计价模式,引导合理设计取费和设计周期”等精神,为维护新疆地区工程勘察设计市场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和营商环境,规范我区勘察设计行业市场行为,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关于促进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的意见》文件要求,新疆勘察设计协会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情况及需求,以高质量勘察设计引领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组织会员单位及各专业专家参考学习内地各省相关资料,编制完成《新疆工程勘察设计计费导则》。
本《导则》自2023年8月1日正式印发实施,发布后可作为协会会员单位相应工程勘察设计领域设计收费的计算依据,对勘察设计的高质量服务价格予以调节。可供其他国有、企事业单位及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参照使用。同时,在新疆区域范围内开展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企业,应加强行业自律,保证勘察设计服务质量,基于优质优价,避免恶意压价竞争,倡议全行业勘察设计收费浮动幅度为±20%。
本《导则》发布后欢迎社会各行业部门提出宝贵建议,如有不妥之处协会保留进一步修订的权利,最终解释权归新疆勘察设计协会。
联系人:张春燕
联系电话:0991–88761878880605
邮箱号:xjkcsjxh456@sina.com
附件:《新疆工程勘察设计计费导则(2022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勘察设计协会
2023年8月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