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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发改委官网消息,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进一步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利用能源,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在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形成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24日。
修订后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分为6章33条,包括总则、管理职责、节能审查、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主要修订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明确节能审查工作导向,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对化石能源消费、可再生能源消费、原料用能、碳排放等数据提供和应用提出要求。
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增加管理职责内容,加强部门间工作协调联动。补充审查受理、逾期后重新开展审查、分期节能验收、数据调度等必要工作环节。完善节能报告内容,细化节能审查要求,明确跨省项目审查办法。
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节能审查机关制定并公开服务指南,明确节能审查的申报材料、受理方式、审查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指导和服务,提高工作效能和透明度。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开展。
四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节能验收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求对未批先建、未按规定进行节能验收、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对严重失信主体依法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征求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进一步促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利用能源,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在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形成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24日。请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进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栏目,提出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
2.修订说明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11月25日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