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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湖南省长沙市举行新闻通气会,颁布并解读该市新制定的招投标管理“新政”,其中“评定分离”成最大亮点。
“新政”主要包括《关于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长沙市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和《关于修订印发〈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等系列文件,这些文件将于8月1日正式执行。
何为“评定分离”?
“评定分离”,顾名思义,即是项目招标过程中,评标和最终确定中标的程序分离。即评标委员会负责向招标人推荐候选人,最终中标者由招标人决定。
最新修订的《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规定,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的项目,推行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3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在交易中心当场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此外,在长沙市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自8月1日起实行信息全公开。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除法律规定必须保密的内容外,有关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评审结论、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等相关信息,必须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