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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责、彻查!应急管理部批宜宾爆炸事故:企业利欲熏心无法无天

发布时间:2018/7/24 9:58:56 浏览次数: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本站

7月12日晚,位于四川的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爆炸着火,造成19人死亡、12人受伤。据悉,“7·12””重大爆炸着火事故为近年来死亡最多化工事故。

17日,应急管理部在四川宜宾市召开“7·12”重大爆炸着火事故现场会,深入剖析了事故原因指出这是一起典型的严重违法违规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

一是违法违规建设,逃避政府监管;

二是选址和工厂平面布局严重违规;

三是项目设计水平低,从建成之日起就已经构成重大隐患;

四是工艺来源不明,反应釜多是利旧;

五是评价报告与现场严重不符;

六是边施工边生产;

七是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管理制度一概没有,成品、材料没有任何标识且随意堆放;

八是人员资质违反要求。充分暴露出地方有关监管部门对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以及地方政府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在城乡规划、产业布局、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上没有严把安全关。


那么,事故企业究竟是如何越过法律底线的?地方政府又是为何放任企业无法无天? 

  应急管理部监管三司司长孙广宇在剖析事故问题时指出,该企业无法无天,胆大妄为。孙广宇表示,事故企业目无法纪,唯利是图,违法违规组织生产。作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该公司应依法通过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后才能建设;安全设施施工完成并经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组织制定试生产方案、开展试生产。但是从初步调查情况来看,事故单位完全无视法律法规要求,自己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安全风险完全失控。



车间副主任只有小学三年级,“认不全化学元素符号”


孙广宇称,恒达公司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违规生产、实际生产产品与设计不符等问题,其生产工艺没有经过正规设计,基本没有安装安全设施,一旦出现险情,企业自身根本不具备应急处置能力。

2017年7月,宜宾市安监局就检查发现该企业未批先建,要求其立即停工并补办危化品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该企业仅在2017年12月补办了宜宾市安全监管局发给的安全审查意见书。2018年3月15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未通过,在办理有关许可手续的同时,拒不执行停止建设指令,至事故发生前。事故发生前,主要建筑物已基本完成,但是安全设施几乎还没有建设。

应急管理部措辞严厉:事故企业无法无天、利欲熏心!


作为高危的化工行业,国家对其有完备的管理体系,从设计、施工到生产,每个环节都做了详细的规定。恒达公司从最初的设计到施工再到最后的生产,每一个环节都不符合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企业违规到了无法无天的地步。孙广宇称,恒达公司管理极其混乱,车间副主任小学三年级毕业,连化学元素符号都认不全。

孙广宇:“事故企业表现出来的无法无天、无知无畏、诚信缺失、利欲熏心的特点非常突出。企业根本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及能力,安全管理极其混乱。实际上,安全就没有看到管理。二车间副主任罗某只有小学三年级的文化程度,2月入职,6月被提拔为车间副主任。这次事故中死亡的19人中有16人是恒达公司操作工。这些人基本都是周边农村的农民工。这些农民工缺乏化工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对本岗位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不掌握。”


应急管理部:将追究相关单位和政府部门责任


事故除了暴露出企业违规生产之外,还暴露出当地政府监管不力、安全发展理念不牢等问题。孙广宇称,当地基层政府从招商引资到落实安全生产部署等方面,都存在一定问题。地方政府安全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不到位,片面追求GDP,盲目引进化工项目,未考虑沿长江经济带产业限制政策要求。

应急管理部党组成员王浩水称,要严格追查恒达公司爆炸着火事故的原因,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王浩水表示,要彻查企业未批先建和报请材料与现场不符问题、现场与设计图纸不一致问题,安全设施未通过就投料试车的问题、企业主要负责人不依法履职的问题;要彻查该企业的技术工艺来源及安全性的问题、设施设备来源及合法性的问题;要查清设计、评价、施工等三方单位的履职问题,对存在问题的相关方,都要依法追究责任,并列入联合惩戒黑名单;要彻查政府有关部门在项目引进、审批、建设过程中的监管问题,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