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主管主办
今年3月,住建部发布《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通知》,通知明确:2022年7月底前,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排查;2022年9月底前,对前一段工作实施层级检查和重点项目抽查。住建部将适时开展督查。目前,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到了重要的时间节点。
近期,多个省市也相继就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作出部署:
广东
广东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开展2022年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发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目前进入排查整治阶段。各地级以上市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全覆盖、无死角检查的要求,建立检查台账,在7月底前组织对所有在建项目开展现场检查。
整治内容
(一)建设单位违法发包、支解发包、指定分包等行为。
(二)承包单位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
(三)单位或个人资质挂靠、违法承接工程等行为。
处罚力度很大
●发现的问题应录入《检查项目整改台账》,并依法给予违法主体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行政处罚。
●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因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被行政处罚的企业,要依法限制其在本地区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对国有企事业单位或国有投资控股企业违法违规的,通报其上级主管单位提请从严处理。
加大警示力度
于8月底前在当地主流媒体曝光一批违法转包、分包和资质挂靠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示警,点人、点事、点具体,曝光一批、震慑一片,营造严厉打击违法转分包等违法行为的舆论氛围。
江苏
江苏省住建厅印发《江苏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节点
●2022年7月底前,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2022年9月底前,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回头看”,对前一段工作实施层级检查和重点项目抽查;
●持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直到2022年12月底。我厅将适时对各地房屋市政工程治理行动工作情况开展督查。
加大处罚力度
●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深化施工现场和建筑市场“两场联动”机制,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和人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
●加大处罚力度,同时启动对项目承发包行为的检查工作,对发现存在建筑市场违法违规等行为的市场主体一律给予相应处罚。
●加强安全信用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及时曝光违法的单位和个人,公开处罚信息。
福建
福建省住建厅印发《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节点
●2022年7月20日前,各市、县(区)要对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全覆盖检查。
●2022年9月20日前,要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回头看”,对前一段工作实施层级检查和重点项目抽查,各设区市主管部门要对所有辖区全覆盖检查,抽查在建项目比例不少于20%。
重点任务
(一)全面开展危大工程专项整治
(二)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
(三)全面提升施工现场人防物防技防水平
(四)全面整顿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五)全面发挥政府投资工程示范带头作用
(六)全面规范限额以下工程监管
北京
北京市住建委印发《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节点
●2022年7月底前,对本辖区、本单位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2022年9月底前,要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回头看”,企业对前一段工作实施层级检查,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重点项目进行抽查。
重点任务
(一)严格抓好危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安全生产管理
(二)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
(三)提升施工现场人防物防技防水平
(四)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加大对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行为、人员“挂证”,以及无证开工、虚假招标、围标串标、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未到岗履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查处力度。
●采取约谈上级主管单位、暂停注册人员执业资格、差别化监管责任单位及其项目、警示为安全管理风险企业等措施,加大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力度。
(五)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工程示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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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多文件不再一一列举
其他省市文件可至官网查看
点击查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