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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同类工程造价指标指数可比性!住建部拟出台4项专业工程特征分类及描述标准

发布时间:2022/2/17 16:21:05 浏览次数: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为加快工程造价信息标准化体系建设,统一工程交易阶段造价信息数据交换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组织起草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特征分类与描述标准》《通用安装工程特征分类与描述标准》《市政工程特征分类与描述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特征分类与描述标准》等4本标准征求意见稿,并于近日发布。


根据编制说明,建设工程分类的统一和各类工程特征描述的规范,是对工程造价数据进行归集、筛选和分析的基础,有利于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建设工程指标指数的加工和测算,提高同类工程造价指标指数可比性。


本标准分为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特征分类与描述、附录共5部分。


1.总则。规定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2.术语。包括功能特征、通用特征、实体特征的含义。


3.基本规定。包括对应专业工程的分类及特征分类与描述的编制原则。


4.特征分类与描述。包括对应专业工程的功能特征分类与描述、通用特征分类与描述、实体特征分类与描述。


5.附录。包括对应专业工程的功能特征编码、通用特征编码、实体特征编码。


本标准编制主要坚持3个原则:


一是坚持对于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特征进行分类与描述,对于各类工程普遍存在的特征不进行分类与描述的原则;


二是坚持强相关的特征只选择一项进行分类与描述的原则;


三是坚持施工措施类特征不进行分类与描述的原则。


该标准的主要应用场景是将收集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按照本标准进行分类,赋予相应的特征标签,并以编码的形式作为唯一标识。再利用信息化技术,对造价成果文件携带的特征编码进行快速解析,识别工程项目的特征信息,进而对工程造价数据进行针对性的整理和加工,为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管控提供支持。


鉴于改建工程情况较为复杂,特征分类差异较大,本次标准编制未考虑改建工程的特征分类。因此,本标准仅适用于4个专业类别的新建、扩建工程。


|原文如下


微信图片_20220217161943.jpg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关于征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特征分类与描述标准》

(征求意见稿)等意见的函


建司局函标〔2022〕1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工程造价信息标准化体系建设,统一工程交易阶段造价信息数据交换标准,我们组织起草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特征分类与描述标准》《通用安装工程特征分类与描述标准》《市政工程特征分类与描述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特征分类与描述标准》等4本标准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征求意见栏目检索下载),现送你们。请认真组织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3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司造价管理处。


传真:010-58934733

邮箱:chengm@mohurd.gov.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信封请注明“特征分类与描述标准征求意见”字样),邮编:100835


附件:

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特征分类与描述标准》(征求意见稿)

2.《通用安装工程特征分类与描述标准》(征求意见稿)

3.《市政工程特征分类与描述标准》(征求意见稿)

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特征分类与描述标准》(征求意见稿)

5. 编制说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22年2月14日


点击连接下载附件

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zqyj/202202/20220216_7645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