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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工人实名制,建筑业企业面临哪些风险?如何解决?

发布时间:2018/6/1 8:57:48 浏览次数: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本站

5月,住建部发布《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到2020年,建筑工实名制将在我国全覆盖。届时,未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登记,且未经过基本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建筑活动。这将倒逼建筑企业和用工单位自觉加强内部管理和技能培训,那么,这对建筑业企业来说将会面临哪些风险?如何应对? 

多数建筑业企业(包括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以及劳务企业等)以工资表的方式入账,可能会存在以下风险:


1.既然是工资表,那就意味着应当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存在法律风险。


《关于培育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建办市函〔2017〕763号):


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将劳动合同信息纳入实名制管理,严禁用劳务分包合同代替劳动合同,杜绝代签合同。到2020年基本实现劳动合同全覆盖。


2.如果建筑业企业直接向工人支付工资,必须履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义务,也就是说不管是否超过3500元,都得申报,否则存在涉税风险。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5〕205号):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以下简称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不论其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支付的应税所得是否达到纳税标准,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应税所得个人(以下简称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项目和数额、扣缴税款数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


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的单位和个人。


3.如果建筑业企业存在虚增用工人员数量、虚减工人工资、冒用未实际雇佣人员信息等行为,将存在被认定为偷税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全面推开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之后,工人技能安全培育情况、出勤、完工数量质量和诚信评价等信息将实时共享,冒用他人信息虚增工资将无所遁形。


5.国地税合并改革大局已定,将履行征收社保的职能,届时工资薪金企业所得税扣除金额、个人所得税扣缴明细申报金额、社会保险缴纳基数金额,将由税务机关统一掌握,横向比对是大概率事件,后果如何,可以想象。


建筑工人实名制得先解决这3个问题


全国有5000多万建筑农民工和8万多家建筑企业,这个巨大的人群该如何实行实名制,是考验全建筑行业的一个重要问题,想要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必须先解决这三个问题:


一、消除人数庞大的农民工的顾虑


农民工群体的流动性和随意性很大,政策必须更加接地气才能有效实施。虽然农民工实名制很好,但实施前必须打消农民工的种种顾虑,否则,农民工便有可能不配合实名制管理。


二、建筑企业如何保障规范工资支付


“规范工资支付”如何来保证?真正的工程人都明白,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是随着工程计量款而进行的,然而工程上不确定因素太多,“停工、阻工、窝工”等每个工程上都不同程度的存在。一旦工程不正常进行该如何来实现工资的按月发放?更多的时候拖欠工资是迫不得已,而农民工“公司化”后,一旦遇到这类突发性问题,工资的发放就要强加到企业头上,这样一来便会增加企业的负担。所以,企业必须做好应对机制,保障自己不被拉入黑名单。


三、建筑企业怎么保障农民工技能培训


如果培训费用让农民工自己来承担,他们能够自愿接受么?而各企业也不会心甘情愿去承担这5000多万人次的技能培训和鉴定费用,所以在这方面,建筑企业最好尽早做好准备,尽量利用政策方面的红利来解决这个问题。


建筑工人实名制是整个建筑业后续一定会实施的事情,如何利用互联网和政府红利来解决这个问题,是各大建筑公司必须考虑的。



网友怎么说?

顾虑一:建筑工人实名制会不会增加相应的收费?


事实上,目前我国多地已经开始对建筑工人实行实名制管理,以劳务输出大省河南省为例,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显示,建设单位要将实名制管理所需费用列入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



顾虑二:建筑工人流动性这么强,可能干几年就转行了,有必要实行实名制管理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促进建筑业农民工向技术工人转型,着力稳定和扩大建筑业农民工就业创业。这代表着,未来建筑行业的工作也会成为稳定的、可持续发展的专业技术岗位。


推动实名制管理,落实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工资支付,开展技能培训和鉴定,促进建筑业农民工向技术工人转型。



延伸阅读:

以工人实名制撬动建筑业升级(各抒己见)

智 翔

《 人民日报 》( 2018年05月21日 19 版)

建筑工人实名制强化了监管、提高了门槛,从大局和长远来看,它带给工人的更多是保护与关爱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也是解决就业的主战场之一。我国建筑业从业人员已高达5000多万人,大多为外出务工的农民工。他们用汗水浇筑大厦,用双手改造城乡,辛劳付出令人尊敬。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建筑业用工秩序不尽规范、工人水平参差不齐,行业监管也不够有力。日前住建部发布《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其用意正在于规范秩序、加强监管、维护权益,促进建筑业长期健康发展。

长期以来,用工不规范是我国建筑业的积弊之一。在一些人眼中,建筑业从业门槛低,“来了就能干、能吃苦就行”。一些企业将项目分包出去后,也对用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结果,一些工人没有经验也能直接上岗,一些“杂牌军”欠缺资质也能蒙混过关。这不仅给施工带来了风险,也给工程质量埋下了隐患。建筑业要提档升级,亟须对这种“零、散、乱”的粗放用工方式加以改革。

强化监管、规范用工,首当其冲的就是摸清底数。过去,由于用工季节性强、工种转换快、人员流动性大,建筑业用工情况有时成了“糊涂账”。推行实名制,将建筑工人的身份、文化程度、培训经历、技能水平、行为记录、权益保障等信息登记入网、建立台账后,政府部门就能拿着“透视镜”看行业,精细化管理也才有了可能。

根据《办法》,到2020年,建筑工实名制将在我国全覆盖。届时,未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登记,且未经过基本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建筑活动。相信“数据天网”成型之后,用工再有什么“猫腻”,工地再出现“编外人员”,上网一查便能发出“警报”。这将倒逼建筑企业和用工单位自觉加强内部管理和技能培训,引领农民工逐步转型为现代技术工人,进而提高建筑业的竞争力。

建筑工实名制强化了监管、提高了门槛,从大局和长远来看,它带给工人的更多是保护与关爱。

当前,建筑业用工大量采用劳务派遣,合同签订情况并不理想,这导致一旦发生事故、纠纷或欠薪,农民工往往有苦说不出。而按照《办法》要求,项目用工必须核实建筑工人合法身份证明,且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有了白纸黑字,农民工权益便多了一道“护身符”。

有实名制作为基础,再配套以其他措施,建筑工的薪资、社保等也有望得到更好保障。未来,建筑工要通过考勤机打卡上下班,应得薪资一目了然,避免了劳务纠纷;各地还可督促企业开设专项账户,由银行代发工资,由此确保月清月结。此外,在实名制信息平台上,政府部门为每位农民工建立了全国通行的“职业档案”,可助其流动时能更快地找到理想工作。

让实名制见到实效,首先得把制度落到实处。一来,得“真实名”,监管部门应通过抽检、走访等方式,防止一些单位弄虚作假钻漏洞;二来,要“全实名”,做到制度覆盖全国、信息不留死角,确保信息互联互通,把大数据优势充分发挥出来。

推广实名制,只是建筑用工制度改革中的一环。未来,各地还应切实推动建筑业劳务企业转型,逐步实现建筑工人的公司化、专业化管理,以用工方式改革为产业升级注入持久动力,从而让我国建筑业由大到强、行稳致远。 

(本文素材来源:《人民日报》、农视网、预制建筑网;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