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主管主办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目录》共计72项职业资格。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含准入类33项,水平评价类26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13项。
本次调整是在2017年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基础上,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要求,结合近年来国务院有关部门职责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等情况进行的优化。
其中,“出入境检疫处理人员资格”“乡村兽医资格”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下的“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注册冶金工程师”“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注册机械工程师”退出目录。
除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等密切相关的职业工种外,73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全部退出目录,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
精算师、矿业权评估师、职业病诊断医师等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强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纳入目录。
危险货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等涉及人员资格的行政许可事项作为准入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纳入目录。
此外,将“注册设备监理师”由准入类调整为水平评价类,更名为“设备监理师”;“专利代理人”更名为“专利代理师”;“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更名为“不动产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券期货业从业资格”更名为“证券期货基金业从业资格”等。
优化后的目录与2017年相比,职业资格减少了68项,削减49%,对于进一步提高职业资格设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降低就业创业门槛,优化就业创业环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原文如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进行优化调整,形成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经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