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查,福建万和建筑有限公司在与二级建造师黄惠真经漳州市芗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解除劳动关系后,不配合该同志向注册机关办理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我厅于2018年1月26日作出《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理告知书》(闽建告字〔2018〕12号),该企业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经查,福建省景观园林建筑发展有限公司在与二级建造师陈鑫解除劳动关系后,不配合该同志向注册机关办理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我厅于2018年1月29日作出《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理告知书》(闽建告字〔2018〕13号),该企业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经研究,决定对上述2家企业的违规行为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并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2016年版)》,予以信用扣分。各企业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加强注册人员管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