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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主管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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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关于对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进行调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调整为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8个专业学位类别。工程硕士领域中的项目管理、物流工程、工业工程3个领域调整到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类别。
调整后的8个专业学位类别分为硕士、博士两个层次。工程专业学位类别待相关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完成后不再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