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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主管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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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为历史建筑修复立“规矩”

发布时间:2021/3/4 17:08:43 浏览次数: 作者: 管理员 来源: 本站

为引导和规范重庆市历史建筑修复建设活动,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近日发布《历史建筑修复建设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自今年3月起施行。


重庆市先后发布5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超过600个历史建筑被纳入保护体系。加强对这些建筑的修复修缮,可以更充分展示重庆地域建筑特色,延续城市文脉,为群众留住“美丽乡愁”。


《导则》要求,历史建筑修复建设前应开展查勘、测绘、检测、评估等前期工作,确定历史建筑保护价值、残损程度、安全性等级及相关修复建设依据。此外,历史建筑修复各阶段应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以提升修复建设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导则》同时要求,历史建筑修复建设时,应优先并充分利用原建筑材料;使用替代材料宜选用与原建筑材料相同历史时期的同类材料;新仿制、加工的材料的安全、耐久、环保等主要性能应不低于原建筑材料,且其表观特征应与原建筑材料相同或相近。严禁外移或砍伐场地内的老树、古树,新增树种及其布置方式应与历史建筑场地风格、历史文化传统协调、统一。此外,历史建筑的结构加固设计宜按30年考虑。到期后,如经可靠性鉴定认为该结构工作正常,可延长其使用年限。


不仅如此,历史建筑修复建设时,除对建筑原有木构件进行白蚁治理和预防外,还应对新增木构件采取白蚁预防措施,并将周边园林树木、绿地列为控制范围。


《导则》还要求,历史建筑修复建设前应拍摄并保存原建筑物各部位、节点等历史要素的照片、影像资料;施工时应加强观测和监护,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采取有效技术措施。工程的竣工资料应及时整理并归档,作为历史建筑日常维护的依据。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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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历史建筑

修复建设技术导则》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指导我市历史建筑修复建设,保证历史建筑修复建设质量,我委组织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了重庆市《历史建筑修复建设技术导则》,经专家审查,现予发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本导则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附件:《历史建筑修复建设技术导则》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2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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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02021020958202374444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