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主管主办
湾区大学(松山湖校区)工程勘察设计
资格预审公告
湾区大学(松山湖校区)工程勘察设计资格预审公告已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工程交易服务主页”网站正式发布。敬请全球设计团队关注。
一、 项目概况
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广东省实施方案的战略部署,深度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服务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广东省人民政府与东莞市人民政府拟在东莞市高起点、新机制建设湾区大学。
自2019年起,东莞市正式启动了湾区大学的筹建工作,力争“高起点谋划、高格局定位、高水平建设”。一方面,紧扣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的建设契机,助力湾区创新资源的集聚和产学研综合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大湾区及东莞市雄厚的产业基础和产学研融合优势,全面推动“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迈上新台阶,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重要保障。
办学定位
湾区大学是由广东省人民政府管理、东莞市政府投入保障为主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大学将以理工科起步,突出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致力于培养适应未来快速变化、支撑和引领大湾区科创发展的高端人才,产出一流成果,服务于提升大湾区科创竞争力和打造国际一流湾区,办成一所独具特色的、引领未来科技发展、产业升级和社会进步的新型研究型大学。
主要学科领域包括物质科学、理学、先进工程;后续还将开办生命科学、新一代信息技术、金融管理等。
项目整体情况
(1)一校两区
湾区大学拟按照“一校两区”的整体思路推进校园建设。
在东莞市域“中心城区、松山湖、滨海湾新区”三位一体的总体空间格局中,大学计划在松山湖科学城和滨海湾新区同步建设两个校区。校园总占地约2350亩。
松山湖校区,位于松山湖科学城,占地约250亩。目前,松山湖科学城将与深圳光明科学城、港深落马洲河套地区联手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
滨海湾校区,位于滨海湾新区威远岛,占地约2100亩。滨海湾新区位于粤港澳大湾区珠江口东岸和西岸交汇处,连接广州南沙自贸区、深圳大空港和前海自贸区,毗邻香港、澳门,是突出港澳协同、加强对接广深、强化市域联动的重要区域。
计划至2030年,湾区大学的招生规模达到10000生,远期预留5000生;本科生与研究生规模比例达1:1左右。其中,松山湖校区计划安排2000研究生;滨海湾校区计划安排8000本科和研究生(另远期预留5000生规模)。
(2)三功能
教育教学功能:按照布局科学、环境优美、绿色智慧的原则规划建设,致力打造成融科学性、艺术性、文化性、实用性于一体的现代风格校园,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和育人环境。
科教产融合功能:打造一个融汇各方面资源要素的创新创业实践、科技企业孵化、投资融资便利、科技成果转化的高新科技创新综合体。
国际合作功能:搭建高等教育改革试验平台和创新平台,联合国内外高校开展试验项目合作,打造集合作办学、访学交流、学术研讨、产学研用协作等功能于一体的国际高校合作平台。
二、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
本次拟招标项目为湾区大学松山湖校区,松山湖校区规划用地面积16.7公顷(25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5056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005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0000平方米。
建设内容
松山湖校区主要建设与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有关的大科学装置、与新型研发机构融合办学的学科领域,设立相关领域研究生院和研究院,开展高新科技领域研究生培养。同时结合松山湖科学城的大科学装置及产业资源、TOD区位条件等进行产学研、学术交流及配套用房的相关建设。
总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计划2023年7月前建设完成。
其中,教学功能主要建设满足研究生教学基本活动和配套的各类设施。包括:各类教学实验用房、公共设施与基础设施、生活配套、室外体育活动场地等(含不小于200米跑道的田径场、篮球场、网球场)。
产学研功能主要建设满足各大领域科研实验室用房、产学研用房、校校合作用房、校企合作用房、学术交流中心、引进人才配套住房及部分生活配套等。
招标内容
湾区大学(松山湖校区)工程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及调整(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各专项深化设计、BIM技术应用、现场施工及竣工图配合等各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及与之配套的工程勘察(含岩土工程勘察、物探、测量、土壤氡检测等)工作。
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分为资格预审阶段、方案竞标阶段、定标阶段。
资格预审阶段:综合考虑公司资信、团队实力,招标人依法组建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评选15家入围投标人(无排序)及2家备选投标人(有排序)。
方案竞标阶段: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方案进行评审,选出无排序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
定标阶段:由招标人依法依规组建定标委员会,并从方案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1名中标人。
三、 报名条件
· 申请人须是注册的企业或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牵头单位)数量不超过4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以其他名义与其他设计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报名。联合体合作方需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并明确牵头单位、各方工作分工、权益份额等。
· 不接受个人或个人组合的报名。
· 资质要求:
同时具备以下2项资质:①工程设计:国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四、设计费及落标补偿费
本次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费暂定为55,000,000人民币元。本项目落标补偿费设置如下:
中标单位 | 授予合同 |
进入定标环节,但未中标的单位(2名) | 各70万元人民币 |
进入评标环节,但未进入定标环节的前4名投标单位 | 各30万元人民币 |
五、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1年01月15日14:00时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6日18:00时
六、特别提示
1. 正式招标公告已经发布,具体招标内容与招标日程以正式招标公告为准。正式招标公告发布平台为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工程交易服务主页:
https://www.szjsjy.com.cn:8001/jyw/jyw/zbGongGao_View.do?ggguid=e5787de4-c3bb-48d3-a5cc-0b880b2b6970
2. 本次招标公告所涉及的全部内容最终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工程交易服务主页发布的招标公告为准。
七、组织机构
招标方: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联系电话:0769-22819621
招标服务方: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69-27283171
咨询邮箱:yinxinzb@foxmail.com
本文内容来源于招标服务方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内容真实性由招标服务方负责。